太平区司法局

日期: 2023-05-24 浏览量:1421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单位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三、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区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相关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部门、各镇街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省、市、区的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指导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主管社区矫正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镇(街道)、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区政府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对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区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协助落实区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十、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建设,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人: 王圣淳

  联系方式: 0418-271797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7:00

  办公地点:阜新市太平区红纬路3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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