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01 浏览量:79 来源:太平区应急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出台背景: 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全面核查严厉打击矿山瞒报事故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辽应急发〔2023〕9号)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矿山企业瞒报事故行为进行“大起底”全面核查,特制订本专项核查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从严从快全面核查2000年以来全区收到和上级交办的矿山事故,坚决打击严厉惩处矿山瞒报事故行为,推动形成有效防范遏制瞒报事故长效机制。
第二部分是组织机构:根据工作要求,由区应急局、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太平公安分局、区纪委、区总工会、孙家湾街道、高德街道指派专人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派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工作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
第三部分是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又分为3项。
(一)工作任务
1.依据市煤炭转型局前期收集整理的阜新市《煤矿事故举报情况统计表》内涉及我区的三个案件进行重新核查,核查后结果按时限进行上报。
2.畅通举报渠道,进一步深挖我区煤矿事故举报线索,做到一件不留,新增加的煤矿事故举报情况,形成《煤矿事故举报情况统计表》按规定时限进行上报。
(二)责任分工
区应急局、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对举报的和新挖出的线索进行核查事故基本情况;太平公安分局、民政局、卫健局对死亡证明、尸检报告等材料进行核查;孙家湾街道、高德街道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工作组的工作;区纪委对已具有违法乱纪的线索举报进行核查。
核查工作结束后,由办公室形成核查报告,报告包括被举报企业基本情况、举报反映内容的核查过程、事实和结论,核查人员签字表和相关证据。
(三)完成时限
第一阶段:2023年8月29日-9月5日畅通线索渠道,公布举报电话,收集各类线索;完成市煤转局移交的两个案件核查报告;
第二阶段: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2日收集整理新举报线索,完成对新举报案件核查。
第三阶段:统一整理对核查报告进行审核,审核后上报。
解读单位:阜新市太平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杨洪涛
解读人电话:13841895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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