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太平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太平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9-26 浏览量:20 来源:太平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一、出台背景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部署,健全应急处理工作机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是动物疫情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高效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基本原则和行动指南。近年来,全国范围内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疫情时有发生,对动物种群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和畜牧业生产造成严重的威胁。在原2015年版应急方案的基础上,结合近期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实际需求,经过反复修订,编制了2023年阜新市太平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新预案的颁布实施,为全区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应对管理提供了新的指引,明确了新的方向;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防止疫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对畜牧业及公共卫生造成的危害,保护畜牧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提供有力保证。

  1.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

      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级适用范围、工作原则5部分。

    明确了制定预案的重大意义和必要性,应急处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原则。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包括应急指挥部机构、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专家组的组成及其职责应急预备队的组成及其职责5部分。

    明确了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日常工作机制及职责,对区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构成、成员单位和各单位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阐述。

     (三)监测、预警、报告与认定

      包括监测、预警、报告、先期处置、疫情认定与发布5部分。

    包含监测、预警社会单位和个人报告、疫情认定与报告、信息上报流程等内容。明确了突发疫情重大动物疫情预警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划分为四级,又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明确响应级别和应对措施,细化了疫情报告等内容。

     (四)应急处置

      包括应急响应的原则、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分级应急响应、其他措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4部分。

    明确了如何启动应急响应,细化了四级应急响应的具体措施,重点阐述了应急响应的原则,加大了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内容,根据疫情情况调整响应级别,及时准确处理疫情。

     (五)善后处理

      包括后期评估、责任、灾害补偿、抚恤和补助、恢复生产、社会救助6部分。

    明确应急响应终止后,要组织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情况开展评估、形成报告,查处在疫情处置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补偿对象和标准,做好后续的补偿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对参与疫情处置人员因公出现事故时,给予相应的补助,符合防疫要求的可重新引进动物,尽快恢复畜牧业生产。

     (六)应急保障

      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技术储备与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5部分。

    要求各相关部门及时做好各项保障工作,提高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效率和应急处置效果,要加强动物疫病科普知识宣传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普及教育,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七)附则

      包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预案的解释、预案的实施时间3部分。

      明确了应急预案的管理与更新工作,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相关内容进行解释。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太平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张洪君

      解读人电话:0418-6539626

  3.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太平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