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平区煤矿企业瞒报事故行为“大起底” 全面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3-09-01 浏览量:183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阜太政办发〔2023〕14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太平区煤矿企业瞒报事故行为“大起底”全面核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平区煤矿企业瞒报事故行为“大起底”

全面核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以严的基调对矿山企业瞒报安全生产事故行为“零容忍”,建立遏制矿山瞒报安全生产事故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我区矿山企业依法依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全面核查严厉打击矿山瞒报事故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辽应急发〔2023〕9号)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矿山企业瞒报事故行为进行“大起底”全面核查,特制订本专项核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从严从快全面核查2000年以来全区收到和上级交办的矿山事故,坚决打击严厉惩处矿山瞒报事故行为,推动形成有效防范遏制瞒报事故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要求,由区应急局、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太平公安分局、区纪委、区总工会、孙家湾街道、高德街道指派专人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派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组  长:陈  刚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周存光   区政府副区长、太平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王志刚   区应急局局长

郑子健   太平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卢  岩   区民政局局长

金玉峰   区卫健局局长

赵  坤   区纪委办公室主任

娄成立   区总工会副主席

张宏鑫   孙家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安  宁   高德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金忱   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长

李添一   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洪涛   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总工程师

    工作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李金忱、副主任杨洪涛。

三、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按照国家、省、市该项工作的部署,对工作任务、各部门分工及完成时限制定要求。

(一)工作任务

1.依据市煤炭转型局前期收集整理的阜新市《煤矿事故举报情况统计表》内涉及我区的三个案件进行重新核查,核查后结果按时限进行上报。

2.畅通举报渠道,进一步深挖我区煤矿事故举报线索,做到一件不留,新增加的煤矿事故举报情况,形成《煤矿事故举报情况统计表》按规定时限进行上报。

(二)责任分工

区应急局、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对举报的和新挖出的线索进行核查事故基本情况;太平公安分局、民政局、卫健局对死亡证明、尸检报告等材料进行核查;孙家湾街道、高德街道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工作组的工作;区纪委对已具有违法乱纪的线索举报进行核查。

核查工作结束后,由办公室形成核查报告,报告包括被举报企业基本情况、举报反映内容的核查过程、事实和结论,核查人员签字表和相关证据。

(三)完成时限

第一阶段:2023年8月29日-9月5日畅通线索渠道,公布举报电话,收集各类线索;完成市煤转局移交的两个案件核查报告;

第二阶段: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2日收集整理新举报线索,完成对新举报案件核查。

第三阶段:统一整理对核查报告进行审核,审核后上报。

关于印发 《太平区煤矿企业瞒报事故行为 “大起底” 全面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 《太平区煤矿企业瞒报事故行为 “大起底” 全面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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