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 2023-05-24 浏览量:2703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区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区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执行就业发展规划,执行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负责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资格认定、推荐上岗、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协调选拔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指导全区失业经办机构业务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区级统筹政策,贯彻落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负责参加区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领取养老金条件审核和基本养老金调整,负责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相关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待遇审批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死亡、遗属费及因公致残人员护理费,待遇审核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职称推荐、评审、聘任、聘后管理、等级岗位考核等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八)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九)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规定自2019年2月13日起施行。


  联系人:王禄骑

  联系方式:  0418-248097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7:00

  办公地址:阜新市太平区红树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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