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1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日期: 2026-01-26 浏览量:87 来源:太平区发改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一、整改任务

对重点区域散煤治理工作宣传引导不到位,居民对煤改清洁能源接受程度不高。阜新市国控子站周边地区居民虽已安装清洁取暖设备,但散烧情况依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进一步提升认知度,鼓励居民使用清洁取暖设施。

三、整改措施

(一)各镇街多渠道加大散煤治理政策宣传,提高居民对散煤治理和清洁能源使用的重视程度。

)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督促鼓励引导居民使用清洁取暖设施或发放生物质颗粒等临时性替代措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组织一镇三街成立专项宣传队伍,深入社区村屯开展巡回宣传,面对面解读散煤治理政策,现场解答设备使用疑问,重点宣传电取暖发展趋势及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费用补贴政策。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重点区域宣传覆盖率达到100%,群众政策知晓率显著提升,传统取暖观念逐步转变,清洁能源接受度明显提高。

严格执行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动态监测设备使用情况,及时督促引导居民启用清洁取暖设施对暂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用户发放生物质颗粒等临时替代能源,散烧现象得到有效管控区域范围内散煤燃烧问题有效化解

以上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6126日至2026130

受理部门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418-6325109

邮寄地址阜新市科技大街99号

 

 

 

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

202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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