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9-07 浏览量:2885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主要职是:
(一)贯彻党中央关于公共事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
(二)负责阜新市太平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区本级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区本级行政事业办公用房经营权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区级领导的住房和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四)负责对区政府及其部门拟公开政务信息的审查及《领导信箱》来件的督办、回复工作。受理12345市政府综合服务热线转办的事项及批办件的跟踪督办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服务区政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调度、考核和汇总工作。
(六)指导区人大、区政协、法院、检察院、区直独立办公的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八)完成中共阜新市太平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人:蒋东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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