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1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日期: 2026-01-26 浏览量:50 来源:太平区发改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一、整改任务

农业生产经营领域散煤底数不实。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使用散煤情况底数不清;粮食加工企业散煤治理不到位,企业使用的小型锅炉均无废气处理设施;农用温室大棚看护房均使用散煤取暖,小烟囱冒烟现象依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摸排农业生产经营领域用煤底数,加强农业生产领域散煤替代宣传引导。

三、整改措施

(一)按照市发改委统一安排部署,结合辖区实际,鼓励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开展散煤锅炉改造工作,适时做好政策宣传与储备。

(二)成立相应排查工作组,对辖区内的养殖场使用散煤情况进行摸排。对农用温室大棚看护房使用者加强宣传,加大太阳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推广力度。同时加大看护房巡查力度。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按照市发改委统一安排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开展散煤锅炉改造政策宣传,做好政策储备工作,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奠定基础。

一是成立专项排查工作组,对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农用温室大棚看护房等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精准摸清农业生产经营领域散煤使用底数,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实现散煤治理底数清、情况明。经排查,太平区无粮食加工企业,此项内容不涉及。二是对农用温室大棚看护房取暖问题,坚持巡查管控与清洁能源推广两手发力,加大太阳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小烟囱冒烟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清洁能源替代率显著提升。目前,农业生产经营领域散煤治理底数不实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治理成效持续巩固。后续将持续巩固治理成效,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以上整改任务已完成,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6126日至2026130

受理部门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418-6325109

邮寄地址阜新市科技大街99号

 

 

 

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

2026126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