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9-16 浏览量:92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太政办发〔2025〕6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经区政府同意,将《太平区国资局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平区国资局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推进政企分开、管运分离,激发企业活力,优化治理结构,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规范国有企业监管,厘清企业出资人、业务主管部门权属,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阜新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阜政办发〔2020〕1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现对我区国有企业出资人、业务主管部门权属及监管方式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规范出资人监管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相结合、坚持落实保值增值责任与激发企业活力相结合、坚持精简监管事项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的转变。
二、坚持准确定位
按照政企分开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范围,立足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定位,区国资局代表区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和行业主管职责,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区属正常经营的一级国有企业,日常业务经营、人员管理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其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归位于一级企业。破产、关闭、僵尸、集体企业由业务主管部门管理,负责解决企业遗留问题,保障职工权益。其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要求,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国有资产监督,严格责任追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国有企业风险防范,建立合规的风险控制体系,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三、加强国有资产监督
(一)建立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效率
业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国有资本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监管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考核体系,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区国资局依法开展对所出资企业财务进行监督,协调相关部门强化在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干部管理等方面的监督。
(二)实现动态监测,提升监管效能
区国资局开展阳光国企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在辽宁“阳光国企”平台上线运行工作,全面构建国有企业监督治理体系,推进国有企业建立六大员清单、员工清单并录入系统,上线“我为企业献一策”“领导信箱”模块,做到畅通员工建言献策通道,实现“领导信箱”有反馈,提升国企员工活跃度。
(三)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防控企业债务风险
区国资局全面统计全区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按月调度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掌握区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动态。按季度调度企业金融性债务情况,持续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债务风险的防控,严禁企业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盲目举债投资,强化资金集中管理,严控非主业投资,为全区经济运行和国资监管工作提供基础支撑。
(四)依法开展责任追究,明确职责权限
区国资局加强和规范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明确责任追究机构及企业在责任追究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权限,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投资问题。坚持客观公正定责,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企业改革发展中所出现的失误,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容错。
(五)坚持严抓资产管理,加快盘活闲置资产
区国资局依据市国资委《加快盘活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的实施意见》以及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平区加快盘活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摸清我区国有企业闲置资产底数,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的原则,对闲置资产进行分类处置,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促进企业轻装上阵。
四、坚持党的领导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业务主管部门落实国企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企业党建工作考核,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保证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党务工作者队伍稳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企业要把党的领导融入到企业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方式,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机制相结合
业务主管部门要保证国有企业中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标准,企业党组织要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推荐人选等方面把好关,对经理层人员逐步实行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区国资局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加大对区属国企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出现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通过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正风肃纪、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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