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省级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1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日期: 2026-01-26 浏览量:62 来源:太平区发改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一、整改任务

未按照散煤治理档案管理办法建立档案,缺少验收信息、档案与设备实际安装人不符,影响了后续治理工作的连续性。

二、整改目标

对散煤治理工作的实施、验收等全过程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和归档。

三、整改措施

(一)成立档案管理专班,专职开展档案整理工作。

(二)核对完善已完成散煤治理名单、档案等相关内容,为后续治理工作的连续性打好基础。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4年11月成立档案管理专班,专职专责推进散煤治理档案规范化建设,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全区散煤治理档案整理工作已全面完成。

一是专班深入全区一镇三街及所辖社区、村屯,开展全覆盖、拉网式逐户核查登记,现场比对设备信息,精准核对改造名单,形成完整工作台账,切实做到档案底数清晰、信息真实、数据准确。二是专班对完成重点散户清洁取暖设备改造个人档案、自行改造等特殊情形档案整理工作,同步建立已拆除设备专项台账,规范整理项目验收、确户认定等全过程资料。目前,全区散煤治理档案已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档案完整性、准确性、连续性显著提升,为后续精准监管、长效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和档案保障。

 

以上整改任务已完成,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6126日至2026130

受理部门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418-6325109

邮寄地址阜新市科技大街99号

 

 

 

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

202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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