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日期: 2025-01-24 浏览量:13 来源:太平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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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市场发展、房产开发建设市场发展、勘察设计市场发展以及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贯彻执行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牵头组织对城乡建设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编制下达城市建设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论证储备城建项目;对全区城市建设情况进行综合与统计分析。参与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住宅与房产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区住房中长期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方针、政策,制订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上级补助资金争取工作,统筹管理使用补助资金;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的审核、备案、分配、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全区物业管理行业的政策指导、监督;负责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六)、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建筑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按权限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建筑活动。

  (七)、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承担贫困农户危房改造的指标任务。

  (八)、指导全区城乡建设市政、园林、环卫行业管理工作,配合城市道路、园林、环卫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区管的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修、养护工作,负责城市垃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道路的防汛、桥梁除雪等公益性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市政府对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十)、负责依法行使经市政府批准纳入城市管理执法范围的区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事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十一)、负责本系统组织、宣传、统战、纪检工作;负责所属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工资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和指导所属系统工会、共青团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监督国有资产的运营;负责财务审计、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内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关于推进太平地区生态建设沉陷治理的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政策研究,采煤沉陷综合治理试点申报工作及实施方案论证工作,负责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争取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负责协同做好沉陷区地质勘测,项目规划上报和实施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沉陷区搬迁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按属地化原则实施。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20.9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9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20.9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20.92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0.34万元,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各项基数调整。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6.9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2025年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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