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5-28 浏览量:96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太政办发〔2026〕6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经区政府同意,将《太平区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平区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做好我区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令)以及国家、省、市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近年来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成灾规律和2026年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趋势预测,制定本方案。
一、全区地质灾害概况
(一)地质灾害总体概况
我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根据最新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成果,太平区2026年初省厅核销1处隐患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还有6处,按灾害类型分类,崩塌1处、滑坡1处、地面塌陷4处。
(二)2025年地质灾害情况
2025年全市未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2026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降水趋势预测
汛期期间,受东北冷涡活跃的影响,我区极端气候事件发生风险较高,可能出现暴雨洪涝、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冰雹等气象灾害。这些极端天气极易诱发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各部门需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强化防范措施,扎实推进防灾减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初步预测2026年全区地质灾害总体趋势与往年相比基本持平,地质灾害高发时段和空间分布与往年基本一致。根据阜新市气象局2026年3月的会议通报,预测春季(4月中旬至5月)全市的降水量55~65毫米,较历年同期偏多1~2成;6月至8月全市平均降水量350~400毫米,较历年同期偏多2~3成;秋季(9-11月)全市平均降水量为60~75毫米,比历年同期偏少1~2成(历年81.1毫米)。
全区主要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包括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要特别注意6月至9月汛期,局部地区强降雨引发的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以及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非汛期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频率接近常年水平,但需警惕春季冻融期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活动全建设周期,可能引发的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我区常见的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太平区矿山比重大,许多矿山服务年限较长,发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的几率较大,突发性强。
1.海州露天煤矿南帮滑坡灾害区。海州露天矿1953年投产以来,在矿山生产过程中,发生过一系列地质灾害:滑坡、地面塌陷变形等。给露天矿本身和周边的企业、建筑物等带来一系列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南帮边坡滑坡,已发生多次,地面部分工业设施和建筑物受边坡变形影响,破坏严重。目前在南帮还有大量的残煤自燃,对阜新市区及周边地区的空气质量有极大的影响。
2.海州露天矿国家矿山公园到原海州露天矿调度室。该处隐患点距离露天矿北帮边坡较近,以前矿山公园博物馆、纪念碑、海州露天矿原调度室均不同程度出现过墙壁裂缝、地面沉陷变形等情况,矿山公园内也出现多处塌坑,原海州矿调度室前方地面下沉近一米多。去年矿山公园治理办公室对矿山公园博物馆、纪念碑、公园内道路、院内塌坑进行了全部修复,原海州矿调度室已拆除,但进入汛期仍需注意观察,加强防范。
3.海州露天矿国家矿山公园东侧环坑公路地面塌陷。2016年9月27日早6点左右,矿山公园环坑公路东井路段发生地面塌陷,塌陷路段长约130米,宽8-10米,塌陷深度约3-5米,当时未造成人员伤亡。2017年将该路面修复,修复后该路面每年还继续下沉,目前仍然存在安全隐患,进入汛期后应注意观察,加强防范。
4.高德街道祥和社区。由于该区域处于老旧巷道采空区,极易出现地面塌陷情况,目前即将进入汛期,应将该区域做为重点防护区域,注意加强防范。
5.安顺煤矿露天采坑南侧潜在崩塌区。该区域岩性为粉质粘土,稍松,裂隙发育,坡度近75度,如遇强降雨或是顶部加载、振动,均可发生崩塌灾害,进入汛期后,过往运输车辆及行人、坑内开采作业人员应避离该区域。
6.水泉镇长哈达四组地面塌陷区。该沉陷区是日伪时期留下的地下采空区,近十多年来,虽未发生过地面沉陷和房屋裂缝等情况,但进入汛期后,仍需注意观察,防止灾害发生。
(二)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情况密切相关,区域强降雨、台风暴雨和局部暴雨是地质灾害主要诱发因素。
7-8月是我区地质灾害高发期,特别是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为最易发时段。其中,气象部门预报台风、短时强降雨的时段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时段;汛期内日降雨量大于50mm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大于100mm的时段是重点防范期中的重中之重,重点防范强降雨诱发群发型地面塌陷、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非地质灾害高发期,如遇台风或短时强降水情况,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风险。需加强对5月、6月、9月等非地质灾害高发期的防范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强降雨过程或小时强降雨时段的防范。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灾责任
依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严格要求,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完善逐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点到岗到人。各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本级重要议事日程。
(二)完善协调联防机制,强化防灾行业监管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协调联防作用,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落实“谁引发、谁治理”的防治责任制,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协同防治体系。按照职责分工,健全地质灾害分工协作机制,同时,住建、教育、交通运输、水利、文广旅游、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要指导督促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和减轻地质灾害风险。
(三)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将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更新后,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中,汛前逐一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责任人、监测人、预警人等信息,及时更新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住建、水利、交通、教育、电力、文广旅游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汛前和汛期加强对城乡基础设施、水库周边、河道岸坡、公路沿线、校舍周边、电力设施、各级旅游景区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并报区级以上人民政府。
(四)筑牢底线思维,做好汛期防灾工作
1.积极推进“双防双控”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各部门要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控方式由“群测群防+隐患点防控”向“人防+技防”“隐患点+风险区”的双防双控转变,整合本地区已有防灾减灾的相关资源,达到地质灾害风险精准预警和避险转移的目的。
2.坚持“三查”制度。各部门切实强化“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阶段排查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动态排查机制,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变化,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对排查发现的新增风险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入库,落实防灾预案和防范措施,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
3.加强汛期值班值守。汛期各级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细化领导带班、专家驻守、专人值守保障措施。值班人员认真接听各地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
4.规范灾情统计与信息速报机制。汛期值班人员需每日统计辖区内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气象风险预警等级。遇强降雨或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各部门值班人员应汇总、统计上报的巡查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巡查人员数量、预警信息发布情况(次数及级别)、值班值守人员数量、转移受威胁人员户数及人数等数据,并按要求上报。
附件:1.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分级划分标准
附件1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分级划分标准
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30人(含)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地质灾害险情: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地质灾害险情: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在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主办单位: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1号 邮编:123003 Email:zfb6539607@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402210922号
辽ICP备2020013907号 网站标识码:2109040001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327118 网站举报邮箱:zfb65396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