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太平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日期: 2025-01-24 浏览量:37 来源:太平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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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市太平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

  (二)、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范。

  (三)、负责城乡建设、公用事业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相关违法行为投诉受理工作。

  (四)、受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委托,负责在太平区建成区内,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内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接受业务领导。

  (五)、负责阜新市太平区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密切相关各类应急突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职能。

  (六)、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七)、完成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市太平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太平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205.2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2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5.2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2.37万元;

  2.项目支出2.85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2.85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45.44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减少。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阜新市太平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阜新市太平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阜新市太平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阜新市太平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14万元,与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阜新市太平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太平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2.85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市太平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2025年阜新市太平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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