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新市太平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预算

日期: 2025-01-24 浏览量:82 来源:太平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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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阜新市太平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阜新市太平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中共阜新市太平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

第一部分 中共阜新市太平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执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执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六)、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八)、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九)、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共阜新市太平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中共阜新市太平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中共阜新市太平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72.6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6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72.6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72.68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2.34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人员调整。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中共阜新市太平区委政法委员会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中共阜新市太平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5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经费1.2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中共阜新市太平区委政法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中共阜新市太平区委政法委员会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共阜新市太平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阜新市太平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5年中共阜新市太平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2025年中共阜新市太平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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