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1-24 浏览量:112 来源:太平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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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市太平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太平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
2、负责"一带一路"建设、对口支援、对口帮扶等事务性工作。研究提出全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政策,调度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并提出预测报告。
3、负责项目建设的事务性工作,为全区建设项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研究提出全区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项目储备;负责各类国家、省、市、区重大建设项目的筛选、论证、申报的辅助性工作,参与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调度和服务工作,负责研究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资金使用等;承担组织争取各类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申报、竣工、验收的服务工作。
4、负责"三争取"事务性工作。参与预算内投资、债券、省本级投资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对项目立项、论证、审批、节能审查实行全方位服务。
5、受司法、行政部门的委托,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中涉及的各种标的物的价值进行估算认证。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合法性、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进行公正性认定等工作。
6、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事务性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固投的具体工作实施计划;参与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推动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有效措施;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全口径调度,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沟通统计局做好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入统工作。
7、负责开展科学技术工作。研究提出创新驱动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参与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及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培育和引进科技型人才,加快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8、负责参与研究提出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研究分析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对策建议。按照权限规定,参与发改局对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各类交易场所开展现场调查和风险排查工作,落实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
9、负责本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和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10、完成阜新市太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市太平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太平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太平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72.0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0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72.0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72.08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28.49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转出参公人员三人、辞职一人。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太平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太平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日常支出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太平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太平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太平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太平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5年太平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 2025年太平区发展改革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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