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1-24 浏览量:102 来源:太平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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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太平区财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财政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市太平区财政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太平区财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我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财政管理、政府采购、债务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统一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制定集中采购操作程序,负责集中采购业务人员的培训,办理其他采购事务等。
(三)、接收委托,参与财政拨款的公益工程竞标。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征收,负责财政票据的购领、发放、保管和核销工作。
(五)、负责集中办理预算资金的收支及日常核算,负责掌握国库集中收付资金动态,负责国库集中收付资金的日常管理,负责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工资发入及管理工作。
(六)、承担与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引导各类金融机柳编加大对我区的资金投入,扩大企业融资。
(七)、负责财源建设指导及乡镇财政体制运行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制定和实施、资金使用及绩效评价等事务性工作。
(八)、负责政府性债务统计、清理、核实、承办政府批准的政府性债务项目融资,受政府委托,负责对拟扶持的中小企业提供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的信用担保服务工作。
(九)、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制定区级预算编制工作方案、政策,负责全区相关预决算工作;承担区本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决算评审。
(十)、负责区会计人员培训,开展全区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太平区财政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228.7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7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28.7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52万元;
2.项目支出76.74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76.74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37.02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本年有人员调出、减少系统维护费的预算。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太平区财政服务中心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太平区财政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太平区财政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太平区财政服务中心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2024年 | 2025年 | |
合计 | 0 | 0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0 | 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0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0 | 0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太平区财政服务中心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太平区财政服务中心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3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3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76.74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
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
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
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5年太平区财政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 2025年太平区财政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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