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8-25 浏览量:221 来源:太平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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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确定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研究和拟订区级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负责本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干预措施的实施,制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订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有关检测、调查和监督; 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配合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依法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跟踪评价工作,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 完善和落实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加强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5)负责制订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订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对医疗机构进行等级评审。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组织实施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制度,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
(8)落实生育政策,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
(9)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
(10)落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落实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2)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有关科研项目; 落实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本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本地区人口基础信息统计上报和信息库管理建设工作。
(15)负责拟订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的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负责区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直各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太平区卫生健康局设:办公室、爱国卫生办公室
阜新市太平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设:综合监督一科、综合监督二科
太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应急办、疾控科、免疫科、健康教育科、慢病科、地病科、艾防科、检验科
太平区医院: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影像科、化验室、皮肤科、中医科、牙科等门诊科室及内外妇病房科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太平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市太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阜新市太平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阜新市太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阜新市太平区医院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5922.2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665.9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61.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5.9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2256.29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822.08万元,增长91.03%,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了基本公共卫生的支出,以及计划生育奖特扶的资金支出。
(二)支出总计5922.2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56.2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4.8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3.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3.53万元。
2.项目支出3266.0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5.15%。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822.08万元,增长91.03%,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了基本公共卫生的支出,以及计划生育奖特扶的资金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未形成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65.97万元,事业收入225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6.21万元,项目支出3266.0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5.79万元,增长18.25%,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了基本公共卫生的支出,以及计划生育奖特扶的资金支出.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已完成年初预算,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5.9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29万元,占4.1%;卫生健康支出3501.14万元,占95.50%;住房保障支出14.54万元,占0.3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5.97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29万元,占4.1%,主要是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安排
(3)卫生健康支出3501.14万元,占95.50%,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及计划生育奖特扶的支出,年初无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14.54万元,占0.39%,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安排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决算数都为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决算数都为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决算数都为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决算数都为0。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9.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7.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2.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92万元,比上年增加99.49万元,增加33.1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10.67万元,自评平均分61.24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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