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2-09-07 浏览量:37 来源:太平区住建局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城市建设、农镇建设、建筑市场发展、房产开发建设市场发展、勘察设计市场发展以及建筑发展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

 2、负责全区物业管理行业政策指导、监督;负责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3、承担指导全区城乡建设市政、园林、环卫行业管理工行配合城市道路、园林、环卫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区管的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修、养护工作,负责城市垃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道路的防汛、桥梁除雪等公益性工作。

 4、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5、承办依法行使经市政府批准纳入城市管理执法范围的区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事业、建筑业房地产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6、参与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地下防护空间的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

 7、负责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

1.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二部分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93.1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3.1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1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5.5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6.66%。主要是2020年农村危改造项目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68.45万元,降低180.91%,主要原因:一是项目业务减少,预拨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108.6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6.6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9.8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7万元。

2.项目支出21.9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0.20%。主要包括农村危房改造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37.42万元,降低55.85%,主要原因:一是项目业务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8万元,项目支出21.9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7.42万元,降低55.85%,主要原因:一是项目业务减少,预拨经费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4.4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3.2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31.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6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离退休2.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2.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3.56万元,死亡抚恤2万元。主要是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9.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数未包含单位各项保险调标、人员调入。

3.卫生健康支出10.06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6.03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数未包含公务员医疗保险、行政单位医疗调标、人员调入。

4.城乡社区支出57.3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56.8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对个人家庭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补发2020年度13薪、工资升级升档、人员调入。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54万元,主要是购办公用品、电话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数无。

5.住房保障支出26.67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5.2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1.4万元,主要是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38.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数未包含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7万元,比上年增加1.05万元,增长22.25%,主要原因是人员人数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9.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0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5万元,自评平均分90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单位组织对“金月湾小区路面维修” 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9.5万元。其中,对“金月湾小区路面维修”项目无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金月湾小区路面维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万元,执行数为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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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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