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9-02 浏览量:200 来源:太平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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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实施、受理投诉工作。
(二)负责对区政府及其部门拟公开政务信息的审及《领导信箱》来件的督办、回复工作
(三)承担行政服务中心进駐单位与有关人员的日常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四)负责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办公。
(五)负责宣传太平投资环境、优惠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接外来投资、业务咨询
(六)负责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区信息化工作。
(七)受理12345市政府综合服务热线转办的事项及批办件的踪督办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来电反映事项的登记、分类、转办、协调、督查反馈、统计工作及领导同志对受理事项批办件的跟踪督办工作
(九)承担全区内、外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与维护等工作。
(十)负责区电子政务内、外网信息采集、编辑和网上录入工作,指导、督促全区各单位的信息化工作
(十ー)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某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
太平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12.5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12.5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2.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6.64万元,降低2%,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二)支出总计412.5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12.5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1.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6.64万元,降低2%,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年末形成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64万元,降低2%,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5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43万元,占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25万元,占18%;卫生健康支出21.47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27.37万元,占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43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91.43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25万元,主要是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47万元,主要是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7.37万元,主要是缴纳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2.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1.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2.52万元,比上年减少6.64万元,降低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相关绩效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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