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8-31 浏览量:295 来源:太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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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纪委监委有关文件稿件,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外事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后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等工作,负责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区纪委监委的新闻事务,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网络宣传以及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工作。
2、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査,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区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3、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市级纪委监委及其他单位移交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纪检监察室,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协调办理区管千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
4、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査、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视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履行监督检査职责的纪检监察室,统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査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5、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和审查调查的职责。监督检查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杈、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职责,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主要对“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第二种形态,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对适用笫三种、第四种形态的,可按程序履行审查调查职责,承办区内行使公杈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6、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区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委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阜新市太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太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中国共产党阜新市太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55.9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01.9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8.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1.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5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1.84%。主要是中央和省级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86.93万元,降低16.01%,主要原因:机关干部调转,人员减少。
(二)支出总计455.9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72.7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1.7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13万元,资本性支出1.90万元。
2.项目支出83.2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8.25%。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业务支出54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9.23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2.35万元,降低2.64%,主要原因:机关干部调转,人员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76万元,项目支出83.2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35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机关干部调转,人员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9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14万元,占73.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67万元,占16.59%;卫生健康支出22.68万元,占4.97%;住房保障支出23.50万元,占5.1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4.14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50.9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6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一是是机关干部调转,人员减少。二是疫情期间,减少开支。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购入电脑、空调等设备、日常公用经费等。
(3)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9.2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购入纪检监察等设备,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67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离退休1.0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死亡。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8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基数升高。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2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补交职业年金。
3. 卫生健康支出22.68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4.9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一是人员变动,二是医疗保险基数升高。
(2)公务员医疗补助7.7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8.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一是人员变动,二是医疗保险基数升高。
4. 住房保障支出23.50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23.5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77%,决算数小鱼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关干部调转,人员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70.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能耗。比上年减少1.25万元,下降20.19%,主要是节约能耗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5.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0.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2.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03万元,比上年增加10.79万元,增长34.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电脑、打印机等设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涉及资金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4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6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纪委全会会议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纪委全会会议工作顺利完成。
(2)培训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0.66万元,完成预算的6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3)设备购置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购置工作所需的设备,保证纪检工作顺利进行。
(4)维修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维修维护办公设备、网络,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主办单位: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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