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8-16 浏览量:86 来源:财政局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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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太平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太平区委组织部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太平区委组织部2020年度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太平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贯彻执行党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新的途径和方式,负责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区党员教育工作,研究拟订全区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区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主管全区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区委党的建设工作(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全区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2、负责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工作,提出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考察区委管理的干部,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主管全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备案干部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担对全区国有企业等领导班子建设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
3、负责统一管理全区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规规章等。
4、负责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市、区委具体工作要求,负责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研究拟订和协调落实全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法规,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库,组织评选区级优秀专家和落实有关待遇,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5、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工作制度改革宏观指导,拟订或参与拟订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6、负责督促检查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及时向区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处理有关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的来信来访。
7、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工作,落实党的干部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组织拟任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党章党规基本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核测试,指导、协调、检查乡镇、街道和区直各单位干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全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全区公务员进行监督,牵头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联系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区组织系统举报工作。
9、负责全区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指导,对全区干部信息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区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10、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参与拟订离退休干部政策。督促检查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与待遇落实工作,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
11、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2、关于实绩考核工作的职责分工。
区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并负责各部门党建指标考核,同时承担区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区委办公室负责区直党群政法部门业务及规定指标考核。区直机关工委负责区直部门党建指标考核。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乡镇、街道和区政府部门的业务指标考核。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区委统战部负责各自系统有关单位的考核。
二、决算单位构成
太平区委组织部
第二部分 太平区委组织部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58.6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56.7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6.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9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54%。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85.22万元,增长31.16%,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二)支出总计331.6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79.8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4.3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6.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7万元。
2.项目支出51.8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5.62%。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60.13万元,增长22.15%,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93万元。
主要是村官工资结余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今年的结余就是去年的村官工资款项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84万元,项目支出51.8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7.07万元,增长32.29%,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44.4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06.23%。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1.6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00万元,占45.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1万元,占18.09%;卫生健康支出114.27万元,占34.45%;住房保障支出7.36万元,占2.2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00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50.00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2.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的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1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7.32万元
(2)抚恤支出2.6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14.27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09.90万元
(2)公务员医疗补助4.3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和上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和上年相同。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和上年相同。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1.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8.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7万元,比上年增加0.33万元,增长3.96%,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绩效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组织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业务(项):反映组织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组织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组织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太平区委组织部2020年度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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