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10-23 浏览量:454 来源:太平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森林、草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要求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构建由各级党政领导同志担任林长、全面负责相应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管理机制,在全区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开展“太平区国土绿化造林行动”。为此,决定在全区全面推行林长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修复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紧紧围绕生态立市战略,以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促进森林资源利用为目标,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为核心,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林长制。全面构建组织在区、运行在镇(街道)、管理在村(社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及探索太平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全力保护好太平的绿水青山。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同志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同级领导同志分区负责,部门各负其责,逐级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坚持绿色发展,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针对不同地方林业发展现状,分类指导、因林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推进我区森林资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坚持依法治林、完善机制。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严格依法治林管林,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坚持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建立健全考核目标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三、主要目标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高科学利用水平,实现森林资源“两保、三增、三防”(两保,即保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林地面积稳定;三增,即增森林蓄积量、增森林面积、增林业效益;三防,即防控森林草地火灾、防治林业草地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草地资源行为)目标,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到2021年底,以林长负责制为基础的林长制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构建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到2025年,全区林地保有量稳定在4.8万亩左右,森林保有量达到2.6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 17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确保达到21.87%,力争达到22%,全区力争完成造林面积2000亩以上,森林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全区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基本实现资源总量增长、森林质量提高、生态环境优美、林草业产业发达的目标。
四、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林长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
区设立总林长和副总林长,总林长由区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林长由区相关领导分别担任。
总 林 长:陈 磊 区委书记
王 柱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总林长:刘 勇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陈 刚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闫晓东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付云鸿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冯平平 区委常委、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李禄华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于景昊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闫 辉 区委常委、人民武装部部长
张际雄 区政府副区长
高云美 区政府副区长
张 凯 区政府副区长
刘福利 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张海伦 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镇、街(水泉镇、孙家湾街道)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由镇、街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林长,由同级党委、政府等其他同志担任副林长。
村(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任担任林长,其他村(社区)干部担任副林长。
太平区设立林长制办公室(简称林长办,日常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区林长办主任由分管林草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镇(街)林长办可参照区级组织形式设置。各级林长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
(二)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区、镇(街)两级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在总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区级林长制协作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广电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区市公安局太平分局等部门,协作单位各确定1名科级干部为协作组成员,1名干部为联络员。镇(街)林长制协作单位由各自党委、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三)明确责任区域
林长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区级林长责任区域以镇(街)为单位,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以山头地块为单位。
五、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区级总林长、副总林长负责在辖区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组织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任务,坚持依法治林,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组织体系,对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负责督促责任区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按照权责相当的原则,区级总林长和副总林长为第一责任人,镇(街)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
镇(街)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在责任区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并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总责;积极调解山林地权属争议,维护林地承包者和经营者权益;负责监管员、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村(社区)级林长、副林长主要负责在责任区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
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责任区域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为主。
(二)林长制协作单位职责
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区级林长制协作单位的职责如下: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林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区委编办:负责林长制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等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森林保护发展重点项目等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指导涉及森林、湿地资源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校园绿化,对学生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以及国土绿化、森林防火、森林保护等宣传教育;
区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所需经费等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加强园林绿化和绿地管理保护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路域(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工作,加强通往或穿越林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工作;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发证、林权争议调处等工作;
区文旅广电局:负责指导完善森林生态旅游产品和相关设施,配合生态旅游公益宣传,配合相关镇街和部门制定生态旅游发展规划;
区应急局:负责参与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动落实,依法参与较大火灾事故处置工作,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保障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制定林产品相关生产标准;区审计局负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大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资金使用审计等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大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资金使用审计等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配合国家、省统计局做好数据的搜集与整理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分局: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负责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审核及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组织实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发证、林权争议调处等工作;
市公安局太平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和依法打击涉及破坏森林生态资源犯罪行为;
(三)区林长办职责
落实区级总林长和副总林长决定的事项,负责全区林长制的组织实施;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定期或不定期向总林长、副总林长报告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承办区级林长制相关会议,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制定全区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等工作。
六、主要任务
(一)保护森林草地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全面停止天然林进行商业性采伐,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严格野生动植物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野外用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加强森林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二)发展森林草地资源。按照“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要求,坚持扩量提质,着力抓好国土绿化,持续增加区森林资源总量;着力抓好森林质量提升,加大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屏障;推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林地经营者加快发展林下经济,促进林农增收;着力抓好重点区域森林地美化建设,建设生态太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三)创新管理机制。加快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每块林地都有四级林长和监管员、护林员负责管理。整合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源头监管员队伍。统筹整合森林管护资金,以镇(街)为单位组建统一的专职护林员队伍。构建行政村林长、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切实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同时,尊重林地经营者自主经营权,充分发挥经营者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四)强化监管手段。建立卫星遥感监控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森林督查机制,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快速发现和查处问题。充实森林资源监管力量,充分发挥好森林公安作用,稳步推进林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五)完善监测体系。加强森林资源监测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效率和监测数据准确性。逐步实现森林资源数据年度更新,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提供基础数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林长制是我区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创新举措,各级党委和政府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设立林长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区林长制顺利推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建立各级林长制会议、工作督查督办、信息通报、考核等制度,尽快形成一系列配套齐全、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工作制度,凝聚各方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合力,着力构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林业现代化体系。
(三)加大资金投入。全力保障全面推行林长制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稳定投入保障机制。要加大森林质量提升、护林队伍建设及森林资源监测等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要充分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外资项目等积极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共同保护好我区绿水青山。
(四)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区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考核考评内容,严格奖惩措施。同时,将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五)加大宣传引导。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及公示牌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利用不同媒介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成为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附件:区、镇(街)总林长、副总林长责任人及负责区域
中共阜新市太平区委员会
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
附 件
区、镇(街)总林长、副总林长责任人及负责区域 | |||
区级林长岗位 | 责任人 | 职务 | 负责区域 |
太平区总林长 | 陈 磊 | 区委书记 | 太平区全域 |
太平区总林长 | 王 柱 | 区委副书记、区长 | 太平区全域 |
太平区副总林长 | 刘 勇 |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 水泉镇高德营子村 |
太平区副总林长 | 陈 刚 |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 孙家湾街道全域 |
太平区副总林长 | 闫晓东 |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 水泉镇户部营子村 |
太平区副总林长 | 付云鸿 |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 水泉镇长哈达村 |
太平区副总林长 | 冯平平 | 区委常委、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 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 |
太平区副总林长 | 李禄华 |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 水泉镇那台营子村 |
太平区副总林长 | 于景昊 |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水泉镇五家子村 |
太平区副总林长 | 闫 辉 | 区委常委、人民武装部部长 | 水泉镇大巴沟村 |
太平区副总林长 | 张际雄 | 区政府副区长 | 水泉镇前营子村 |
太平区副总林长 | 高云美 | 区政府副区长 | 水泉镇西山村 |
太平区副总林长 | 张 凯 | 区政府副区长 | 水泉镇塔子沟村 |
太平区副总林长 | 刘福利 | 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 水泉镇东水泉村 |
太平区副总林长 | 张海伦 | 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 水泉镇水泉村 |
水泉镇林长 | 王 牮 | 水泉镇党委书记 | 水泉镇全域 |
水泉镇林长 | 王明鹏 | 水泉镇镇长 | 水泉镇全域 |
孙家湾街道林长 | 雷 良 | 街道党工委书记 | 孙家湾街道全域 |
孙家湾街道林长 | 王曙光 | 街道办事处主任 | 孙家湾街道全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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