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7-20 浏览量:437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太政办发〔2020〕26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阜新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调整确定阜新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的通知》要求,决定成立太平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上级有关商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负责全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研究制定、审议、修订全区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相关制度和办法;研究推进相关重大事项的改革;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是“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协调部门。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际雄 副区长
副组长:张 炜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陈志存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魏连刚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周 娜 区发改局副局长
李井阳 区工业局副局长
季 旭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杨学东 区民政局副局长
姜 军 区司法局副局长
韩向东 区财政局副局长
董 宇 区人社局副局长
武 岩 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永胜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崔学哲 区文旅广电局副局长
艾春叶 区卫健局副局长
赵 旭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马 凯 区应急局副局长
龚红梅 区统计局副局长
陈玉宝 区营商局副局长
刘 静 区商务局副局长
赵庆辉 区税务局副局长
王玉海 区残疾理事长
王 铁 太平公安分局政委
王 湃 自然资源太平分局局长
张志勇 生态环境太平分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旭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负责落实本单位职责任务的协调工作。联络员发生变化的,调整后的联络员相关信息应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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