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2-07 浏览量:266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太政办发〔2020〕6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做实做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统一思想、统筹兼顾,采取有力措施,组织企业开工复工,全力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成立太平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成员与责任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际雄 副区长
副组长:佟晓彬 区工信局局长
成 员:芦 闯 区发改局局长
谷友成 区卫健局局长
王明鹏 水泉镇镇长
张凯添 红树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浩 高德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曙光 孙家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谧 开发区经发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佟晓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对符合复工条件企业由工信局批准复工。
二、明确主体责任
(一)确保区域内涉及保障城区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正常开工开业。(责任单位:工信局、各镇街、开发区)
(二)按照省政府的开复工时间及相关要求,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能复工的尽快复工,具备开工条件的抓紧组织开工,确保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不误。(责任单位:发改局、工信局、各镇街、开发区)
(三)各企业对本企业复工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确保复工生产不导致疫情传播。企业法人代表为本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各企业单位)
(四)对本辖区内企业复工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属地监督责任,必须确保将本辖区所有企业复工生产纳入监督范围。(责任单位:各镇街、开发区)
(五)领导小组负责对企业复工生产、项目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必须配合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工信局、发改局、卫健局)
(六)对不具备疫情防控能力或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企业暂缓复工、勒令停工。(责任单位:工信局、发改局、卫健局)
三、企业复工的必备条件
(一)应制定本企业复工生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企业要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复工生产的前期实施“零报告”制度,每日向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企业应确认知晓并承诺执行各级领导小组及指挥部命令。
(四)企业应储备一定数量防护物资,可满足一段时期生产经营需要。
(五)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三个有”和“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的原则,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
(六)要保持办公和作业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区域的空气自然流通,保证空调系统运转正常,及时清洗空调滤网,及时开窗通风换气。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对电梯、卫生间等场所进行重点管理。
四、企业复工前做好各项准备
(一)要对本企业职工返程情况进行摸底,合理做出返程安排。企业要安排职工错峰返程,对身在重点疫区的职工在2020年2月底前不得安排返回,采取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等方式参与工作。
(二)外地返阜职工自到达阜新之日起,一律自行居家隔离14天,并主动向社区和本单位报备,接受监督。一旦发现企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确保及时送院诊治。落实单人单间固定场所用于来自重点疫区的人员或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
(三)要在复工前做好各类工作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垃圾点等场所的消毒处理,落实设置测温点等防控措施。
(四)要印制并组织每一名职工如实填写《职工复工登记表》,掌握职工个人及家庭、亲友的疫情相关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按规定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所在街道报告。职工家中若有居家隔离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返岗工作。
(五)要对职工进行疫情防护知识教育,传达本企业复工生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
(六)企业用工招聘工作。由于人力资源区场暂停现场招聘,企业用工招聘可通过人力资源网及就业通云平台手机APP了解企业吸纳和稳定就业有关政策及开展招聘工作,发布企业岗位招聘信息,招聘企业需要的人员。
五、企业复工后加强自身管理
(一)要采取封闭管理模式,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对确有必要进入企业的外来人员,要登记进出时间、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要全天候对所有进出人员(含职工)进行体温检测,建立登记台帐,并保存好相关资料。发现异常立即按规定处置并及时报告。集中办公的写字楼,由写字楼运营企业负责体温检测。
(三)要调整优化工作方式,缩小人员活动范围,最大限度避免因各类会议、接待等形成人员集聚,取消文娱活动等不必要的聚集活动。
(四)要加强食堂管理,除在采购、制作等环节保障疫情防控外,采取分餐、错时就餐等方式。
(五)要加强宿舍管理,达不到卫生条件、没有日常防控措施的宿舍不得启用。宿舍要划分出隔离区,供外地返阜职工做居家隔离。
(六)要对有差旅任务的职工加强管理,职工每次差旅信息要在差旅结束后立即向企业报告,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按规定处置并报告。
(七)在外埠设有机构的企业,应加强外埠职工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要求外埠职工遵守当地规定。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企业在复工前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疫情防控的培训指导。教育引导职工注意个人卫生并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为企业提供防护物资采购渠道信息,协助企业做好防护物资采购储备工作。
(三)企业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职工增强辨识疫情信息真伪的能力,对虚假信息不转发、不扩散、不炒作,为疫情防控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企业要认真分析研判因疫情引起的区场、订单、供应链等方面的新变化和新趋势,提升应急应变能力,对生产经营活动适时作出科学调整,妥善应对原材料供应及生产、销售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实际问题,倒逼在生产经营方式、模式上的革新。
(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关心企业生产经营,采取各种务实措施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落实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经营的政策措施。
(六)企业在复工生产过程中,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七)企业在复工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附件一:职工复工登记表
附件二:疫情防控复工生产承诺书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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