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1-26 浏览量:303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太政办发〔2020〕5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目前,全国共有29个省(区、市)报告疫情,截至1月24日20时,我省累计报告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认病例12例,共涉及6个地市,追踪密切接触者248人。鉴于我省疫情发展形势,经专家组研判,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可能出现蔓延的趋势。
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提升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级别的通知》(辽疫领发〔2020〕4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阜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Ⅰ级响应的通知》(阜政办明电〔2020〕2号)文件要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立即启动太平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按照《太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太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组成及其职责的通知》和《阜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应急组织体系各部门职责、应急响应措施等,各镇街、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要立即作出响应,进入Ⅰ级应急工作状态,履行好各自职责,并采取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高效指挥协调体系,要落实好应急响应措施,切实做好“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工作。太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区域内各镇街、各部门不分行政隶属关系,都要接受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要各司其职,确保政令畅通,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实施隔离措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确诊病例、可疑暴露者要实施隔离。对确诊病例要在定点医院实施隔离治疗,认真执行出院和解除隔离要求;对疑似病例实施医院内隔离医学观察,经实验室诊断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解除隔离;对密切接触者及可疑暴露者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如未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期满后可解除医学观察。
三、强化疫情联防联控。为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根据疫情蔓延趋势,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各镇街、各部门可以适时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封锁可能导致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等紧急措施,以及《太平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明确的其他疫情防控措施。
加强流动人员管理。辖区内所有公交站、高速路口等交通枢纽均要设立体温检测点,重点加强对武汉进入我区人员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健康登记。对检测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实施临时隔离留观,并向区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移交。各镇街要对来自武汉的返乡人员和外来人员逐一进行健康登记,及时跟踪观察其健康状况,发现发热、咳嗽等情况,要求其立即到阜新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公共场所、集贸市场、餐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消毒、环境整治等工作,严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要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各镇街、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等一线工作人员,以及交通工具、商场、餐饮、理发店等密切接触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和其他必要的防护制度。倡导公众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范时期,保持个人卫生,加强体育锻炼,注重健康饮食,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自觉落实防疫情扩散措施。
四、严格疫情报告制度。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各镇街、各部门必须按照要求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对发热、咳嗽前来购买药品的人员,要详细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并建议患者及时到医院就诊。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疑病例,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鼓励群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进行监督,一经发现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应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指定部门报告。
区卫健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镇街、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咨询、投诉、求助电话,所有电话24小时值守,太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务于2020年1月26日17时前完成,并及时处理相关信息。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对疫情报告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发现缓报、瞒报、漏报和虚报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制度。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最新版本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方案要求,及时做好医务人员培训、药品器械试剂储备、院内感染控制、医疗废弃物处理以及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工作。
太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发热门诊及新增、调整的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医疗机构对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一律无条件收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所发生的医疗费,由区政府按规定解决。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在农村普遍建立监测点,加强预防知识宣传,提高防范意识,严防疫情向农村扩散。
六、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勤保障组、社会稳定组要做好药品、医疗器械、检测试剂的生产、储备和供应工作,确保各种物资供应充分、市场平稳,对趁机制售伪劣产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七、大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镇街、各成员单位要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值班值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确保社会稳定。要关心和爱护战斗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线的医疗卫生人员、工作人员以及他们的家人。要关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家属,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战胜疾病。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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