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1-25 浏览量:236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太政办发〔2020〕4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太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0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的第一个成员单位为组长单位,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组会议,牵头推进本组工作,按职责分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任务,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工作。每个工作组由一名区级领导分管负责,涉及跨组事项由常务副组长负责协调。工作组实行动态管理,经分管领导同意,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联络工作。工作组部署落实工作需要发文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文。
一、应急指挥组
分管领导:高云美
组 长:谷友成
成员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局、区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区红十字会、区消防救援大队等
职 责:组织力量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好新闻信息采集及报道;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区卫生健康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信息,及时向区领导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传达和督办区领导的批示及落实情况。制定疫情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方案;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条件等。
二、防治组
分管领导:高云美
组 长:谷友成
成员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等
职 责:积极开展各项防控工作;采取中西医结合等方法综合施治;对发生疫情的疫区、疫点或医院,采取医疗隔离和封闭措施,防止疫情蔓延;对病人和疑似病例进行医学排查;及时发现辖区内疫情,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工作等。
三、交通组
分管领导:卢亚军
组 长:王长君
成员单位: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等
职 责:加强对高速路口、车站、汽车、火车等重点部位流动人员及物流工作人员的卫生检疫工作,采取“关口前移”等措施,切断疫病传播途径。
四、农村组
分管领导:刘福利
组 长:王 勇
成员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水泉镇等
职 责:做好农村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以乡镇(村) 为单位,加强对外来人员、外出务工返阜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人员的管理;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预报等工作,及时通报人畜共患疾病的动物疫情情况。
五、社区组
分管领导:张际雄
组 长:卢 岩
成员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等
职 责:把街道社区疫情的防治工作做在前面,摸清社区疫情,采取“拉网排查”,重点以社区为单位,采取对重点人群登记、造册、隔离观察等措施,加强对外来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人员的管理,控制输入病例发生等。
六、社会稳定组
分管领导:王宝成
组 长:张 威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局等
职 责: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有效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和封锁措施等;负责有关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打击趁机造谣惑众,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群众利益等。
七、人事外事旅游组
分管领导:张际雄
组 长:冯平平
成员单位:区人社局、区文旅广电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等
职 责:对参与处理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过程中被感染的医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及时受理工伤认定和落实参保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等工作;防止疫情在国内外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涉外事务;严控涉及疫情的出、来访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涉及疫情的出、来访人员名单等。
八、教育组
分管领导:高云美
组 长:吴红利
成员单位:区教育局等
职 责:掌握武汉来阜学生总体情况和动态信息,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等有关部门进行通报;组织实施各类学校、幼儿园等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加强健康教育,全面改善学校卫生条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武汉来阜或有武汉旅行史的学生监测排查工作等。
九、后勤保障组
分管领导:高云美
组 长:杨 陆
成员单位: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职 责: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协调组织工业企业生产疫区所需物资;做好区级救灾物资的应急储备工作;安排疫情防治、救助困难患者、一线人员工作补助、科研等方面所需经费,确保及时到位等。
十、宣传舆情组
分管领导:付云鸿
组 长:陈志存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等
职 责:研究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把握好宣传口径,引导媒体严谨、适时、适度报道,客观准确反映疫情和防范工作情况;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基本知识的公众宣传和普及等。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1号 邮编:123003 Email:zfb6539607@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402210922号
辽ICP备2020013907号 网站标识码:2109040001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327118 网站举报邮箱:zfb65396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