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1-23 浏览量:447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太政办发〔2020〕3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太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加强跨县区、跨部门信息沟通与协作联动,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0〕2号)、《阜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阜政办明电〔2020〕1号)《阜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协调配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分级负责,加强宣教、社会参与的原则。
三、组织管理
成立太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常务副区长担任,其他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广电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市场局、自然资源分局、区红十字会、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不同疫情形势下的防控工作策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
四、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把握好宣传口径,引导媒体严谨、适时、适度报道,客观准确反映疫情和防范工作情况;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处理不实信息。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区政府有关信息(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等疫情报告,以区卫生健康委报告为准),及时向区领导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传达和督办区领导的批示及落实情况。
区发改局:要加强对本地区市场供应和价格的监测分析预警工作,密切关注疫情情况,及时准确掌握市场供应情况,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保障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负责收集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进展情况。
区教育局:掌握武汉来我区学生或有武汉旅游史学生的总体情况,做好健康监测工作,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的监督和指导,与卫生健康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各类学校预防控制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预登记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加强健康教育,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等工作,全面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区工信局: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协调组织有关工业企业生产疫区所需物资。
太平公安分局: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动态和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造谣者,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有效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和封锁措施等。
区民政局:把城乡社区疫情的防治工作做在前面,配合镇、街摸清社区、村屯疫情,采取“拉网排查”,重点以社区、村屯为单位,采取对重点人群登记、造册、隔离观察等措施,加强对外来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人员的管理。做好区级救灾物资(非医疗)的应急储备工作,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保障条件。
区司法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工作。负责有关行政立法和有关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
区财政局:根据疫情防控资金需求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并根据区政府指示采取先安排支出或拨付资金,再按规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的办法保障需求。对法定紧急采购事项,实行备案操作。
区人社局:积极配合镇、街做好我区返阜农民工疫情排查工作,对参与处理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过程中被感染的工作人员,及时受理工伤认定和落实参保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等工作。
生态环境太平分局:负责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工作进行监管,维护环境安全。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预报等工作,及时向区卫健局通报人畜共患疾病的动物疫情情况。
区商务局: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我区公民在国外期间感染后的应急处置工作。严控涉及疫情的涉外出、来访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涉及疫情的涉外出、来访人员名单,做好相应涉外工作。
区文旅广电局:组织旅游行业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国内外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认真做好封闭场所大型体育、文艺活动的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
区卫健局:制定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对方案、处置流程;开展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组建区内疫情防治专家组;组建、培训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实验室检测、患者医疗救治工作等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对就医人员进行测温并做好登记。
区应急局: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对处置相关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各类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药械和广告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坚决禁止活禽及其它野味的销售,配合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载运、售卖野生动物行为。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处置时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质量监管。
自然资源太平分局: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物进出口。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调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按照职责组织快速隔离控制;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趋势、预警信息和及时通报等工作。
区红十字会: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情况,做好接受捐赠款物的发放工作;协助做好疫情传播防护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镇街:做好返乡人员登记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特别关注从武汉、广州等重点地区返乡人员。水泉镇配合区卫健局做好水泉高速路口盯守工作。镇街同时应做好阜新籍武汉就读学生返阜后的电话询问工作,要每天掌握其健康状况。
五、重点工作
(一)协调联动机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及时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协调会议。协调会议可由各部门提出,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通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情况,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策略,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分工负责机制。各镇街负责本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有关单位负责本系统、领域、战线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信息沟通与形势研判机制。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展,及时了解疫情基本情况及各地防控措施和防控工作情况,组织开展疫情形势研判,为共同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四)协同防范机制。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细化落实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口相关措施,严格对进入我区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等的检疫、查验、卫生处理。公安部门及时做好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病例应急处置预案,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工作,落实发现疑似病例报告、内部疫情防范、消毒等防控措施。
(五)疫情监测、防治与诊疗机制。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排查、报告、管理等工作,确保做到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六)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机制。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舆情监测,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大型工矿企业等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七)督导检查与责任追究机制。各镇街、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情况,要适时组成督导组,对各镇街和有关单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必要时,组建联合督导组,对重点单位、重要环节、重要部位的防控准备工作情况实施重点督导。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问责惩处。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如涉及其它有关部门事宜,按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各镇街可参照本工作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方案。
附件:太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太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指挥,调度疫情处理,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区政府决定成立太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不同疫情形势下的防控工作策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县区、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等。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 鸥 区 长
常务副组长:卢亚军 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张际雄 副区长
王宝成 副区长
高云美 副区长
郑维勇 副区长
成 员:马 璐 区政协副主席、区政府办主任
陈志存 区委宣传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芦 闯 区发改局局长
吴红利 区教育局局长
佟晓彬 区工信局局长
卢 岩 区民政局局长
惠冬青 区司法局局长
张海伦 区财政局局长
冯平平 区人社局局长
王 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 陆 区商务局局长
王英春 区文旅广电局局长
谷友成 区卫健局局长
王 楷 区应急局局长
张 炜 区市场局局长
王明鹏 水泉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凯添 红树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浩 高德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曙光 孙家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湃 自然资源太平分局局长
张 威 太平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 野 生态环境太平分局局长
王 倩 区红十字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区长高云美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区卫健局局长谷友成兼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联系人:金玉峰 联系电话:2454686
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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