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平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9-10-14 浏览量:376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阜太政办发〔2019〕42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太平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平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按照2019年8月30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胡春华副总理讲话精神,及省政府、市政府的会议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和结构,促进畜禽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我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划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

二、禁养区划分范围

五个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

 

太平区各街道禁养区范围

单位:平方公里

序号

单位

禁养区域

禁养区    面积

备注

1

红树街道

高德公铁立交桥以西,细河以南,西至水果公司以东,国铁以北。

2.74


2

煤海街道

东至太平大街,西至黄家街,南至海州露天矿北边缘,北至国铁线。

9.35


3

高德街道

东至大庆桥和高原北大街,西至太平东街和海州露天矿,南边四坑干校收容所和高原路,北边至新意线国铁。

4.43


4

城南街道

位于市区的东南部,北以阜蒙县,东以新邱区,南以水泉镇接壤。

5.42


5

孙家湾街道

东至水泉镇交界,西至海州区五龙街道交界,南至海州区韩家店交界,北至太平区高德街道交界处。

14.08


6

合计


36.02


注:具体范围以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划图为准。

三、管控要求

(一)畜禽禁养区内禁止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卫建、发改等部门在规划、立项、审批畜禽养殖项目时要严格审批程序,切实推进我区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三)严格贯彻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太平区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实施方案》(阜太政发〔2016〕6号)同时废止。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