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外经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4-04-03 浏览量:173 文字大小:

   

一、太平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联合及技术协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利用国外资金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代区政府起草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和实施办法。组织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有关计划指标和工作任务。

(二)负责对全区外经外贸、对内经济联合、技术协作和招商引资工作的调查研究,制定全区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上述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综合管理服务。

(三)负责对全区招商引资责任单位进行必要的协调与指导,强化宏观管理。负责政策、规定、任务等工作情况的检查督促、跟踪考核、汇总、通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类贸易、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洽谈会、交易会、展览会。负责全区从事对外开放工作的干部培训工作。

(四)负责全区对外贸易的行政管理,对全区各类外贸企业的进出口实行目标指导,协调指导调整出口产品结构,组织好出口货源;承办各类企业享有外贸经营权的报批工作;负责全区技术及设备进出口的报批工作。

(五)负责全区利用外资工作,承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的报批。

(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4.83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14.8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83万元。

(二)支出总计114.8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1.1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万元。

2.项目支出73.65万元,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招商引资、其他商贸事务、其他涉外发展服务费等业务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7万元,项目支出73.6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8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02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0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8.37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公务用车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4万元,主要是取暖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3)招商引资63.61万元。

(4)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10万元,主要是印刷费、专用材料费等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2.8万元,包括:

住房改革支出2.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9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增加3.16万元,增长51.8%,主要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接待客商考察等原因。

1.公务接待费7.17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等,2014年公务接待累计72批次, 280余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万元。2014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外经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万元,比2013年增加0.1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4年太平区外经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太平区外经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