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日期: 2025-07-02 浏览量:61 来源: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辽宁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

  规划概况: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位于阜新市主城区东南部,依据《阜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开发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70.4公顷。定位为“科技型、创新型、环保型、综合型”的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形成技术装备水平先进、经济效益良好、生态环境友好、配套完善、具有较强竞争力、多领域发展的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格局,促进产业一体化、城乡一体化。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场踏勘,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编制报告书,调查公众意见,反馈意见处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批。
  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论证,开展公众参与等。
  三、规划实施单位与环评编制单位基本信息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塔新路171号

  联系人:王雪岭

  联系方式:13394282277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辽宁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永安街139号

  联系人:何明

  联系电话:13555736611

  四、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拟采用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通过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咨询电话及通信地址反映相关信息。

 

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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