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李家66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那台营子村)

日期: 2025-06-05 浏览量:63 来源: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阜太征预2025003

 

   水泉       那台营子   村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上述村范围内集体土地 0.1958 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 水泉镇那台营子村 。东至 耕地 ;南至国网辽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220千伏变电所 ;西至 耕地;北至 耕地 。具体范围以征地界线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按照阜新市国土空间规划,该用地拟开发用途主要为 公用设施 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水泉 镇人民政府组织村集体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对拟征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及面积进行确认。同时,对拟征地范围内涉及到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并在调查结果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上述成果作为区政府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

本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在此期间水泉镇人民政府组织村集体完成以上调查确认工作。如有异议,由水泉镇人民政府将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的问题汇总,书面向太平人民政府报告。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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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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