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业场地补贴资金的公示

日期: 2025-05-22 浏览量:30 来源:太平区人社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根据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新市财政局、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业场地补贴工作的通知》(卓人社函发[2023]63号)要求,创业人员张艳杰(身份证号:2109211974xxxx1129),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阜新市太平区顺心理疗康复馆,经审核符合创业场地补贴条件,申请场地补贴12个月,每月637.08元,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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