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塔子沟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公示

日期: 2025-02-14 浏览量:209 来源:太平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水闸安全责任制,保障水库(闸)安全运行,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25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办运管函〔2025〕49号)相关要求,现将落实2025年水库大坝安全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予以公示。

序号


(市、区)

水库名称

规模

政府责任人

主管部门责任人

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

姓名

单位

职务

电话

姓名

单位

职务

电话

姓名

单位

职务

电话

1

阜新市

太平区

塔子沟水库

小(二)型

芦闯

太平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

18341821234

王明鹏

水泉镇人民政府

镇长

18841846789

白亚辉

水泉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13500480020

 

阜新市太平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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