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8-17 浏览量:155 来源:太平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25年7月30日在太平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太平区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财政决算及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财政资源,坚持高质量过紧日子,明确资金保障顺序,切实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为全区经济社会稳中向好提供财政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及平衡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008万元,同比增加238万元,同比增长1.0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9635万元,同比减少310万元,同比下降1.55%;非税收入完成3373万元,同比增加548万元,同比增长19.4%。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0547万元,同比减少363万元,同比下降0.51%。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08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6101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395万元,上年结转13560万元,调入资金49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万元,收入总计1029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54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95万元,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956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15万元,调出资金453万元,结转下年10495万元,支出总计102969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9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0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34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881万元,调入资金453万元,收入总计9270万元;本年支出3074万元,上解支出273万元,调出资金49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1万元,结转下年5347万元,支出总计9270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4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213万元,收入总计6674万元;本年支出384万元,结转下年6290万元,支出总计6674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649万元,支出完成1164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0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五)2024年政府债务规模
截至2024年末,我区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总数为10498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487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7391万元,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余额21520万元,“保交楼”专项借款1200万元。2024年全区偿债6036万元,其中:本金2876万元,利息3160万元。政府债务严格控制在红线内,债务风险可控。
二、审计意见落实情况
对照区审计局出具的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区财政局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监控
全面细化编制支出功能,尽早将提前下达项编入下一年度预算,并把预备费作为结转下年资金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及时监控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年中预算追加及调整,切实增强预算执行监管力度。
(二)强化国库资金管理
不断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资金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严格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规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提高国库资金支付率、安全性和透明度。
(三)规范绩效、财务及债务管理
强化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督促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做好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实现绩效目标动态监控。严格规范原始凭证,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真实性。从严管控债券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2025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同比增加834万元,同比增长6.5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668万元,同比减少686万元,同比下降5.55%;非税收入完成1862万元,同比增加1520万元,同比增长444.4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812万元,同比增加3584万元,同比增长9.89%。
(二)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全区计划偿债13023万元,其中:本金9844万元,利息3179万元。截至6月末,已偿还到期债务本息3882万元,其中:本金2254万元(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1800万元、本级财力偿还406万元、置换债券48万元),利息1628万元,已按时完成偿债任务。
(三)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1.多措并举,全力抓好财政增收
超额完成收入目标。上半年,面对财源短缺、经济恢复不及预期等多重压力,挖掘财政增收潜力,狠抓收入质量提升,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达到6.57%,增幅全市排名第3,高质量完成首月、首季“开门红”及半年“双过半”目标任务。
夯实壮大财源税源。积极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安排本级及专项资金3909万元,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与税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财税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对重点税源的动态监控和精准管理,全力做到应收尽收,上半年全区重点税源企业实现税收收入13744万元。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紧紧围绕中央增加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等政策资金投向,争取获得更多资金支持。上半年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8371万元,争取通过太平区街巷道路防洪排涝改造、太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个一般债券项目,有力保障了“三保”及重点项目建设需求。
规范管理非税收入。全面梳理非税收入项目,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加强对非税收入的收缴监管,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改革,提高收缴效率和透明度。
2.突出重点,切实保障“三保”支出
足额安排预算。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按照政策标准和实际需求,将需本级财力承担的“三保”支出全部纳入年初预算。其中,保民生安排20076万元(自有财力安排14426万元),保工资安排19105万元,保运转安排955万元,为保障基层政权运转、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强化预算执行。建立健全“三保”支出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实时跟踪“三保”支出进度,确保“三保”支出按时足额兑现。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上半年,我区按照不低于10%的压减比例,压减年初“三公”经费9.24万元,全部用于保障“三保”重点支出,切实做到高质量过“紧日子”。
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坚持财政资金优先投向个人民生领域,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民生补贴。上半年,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5197万元,残疾两项补贴218万元,公益岗工资和保险1014万元,太平区合同制人员工资16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6036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4168万元),优抚对象生活补贴、无军籍职工生活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补贴资金共计300万元,基本药物、基本公共卫生、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共计586万元,提高群众生活保障水平,支持社会事业纵深推进。
保障教育领域支出。不断完善和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着力促进全区教科文事业稳步发展。截至6月末,拨付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农村非公办教师、春季学生资助、特殊教育资金共计692万元;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拨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三馆免费开放、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资金共计80万元。
3.优化管理,持续提高资金效益
深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所有财政资金和预算项目的绩效评价全覆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调整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加强项目审核力度,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上半年,完成2024年绩效评价项目206个,涉及财政资金19704.1万元。
提升财政投资评审质效。建立从职能定位、业务范围、组织实施到结果运用的全过程评审管理机制,规范评审程序,加快评审进度,提升评审质量。上半年,完成工程结算审核项目24个,累计送审金额649.44万元,审减金额59.14万元,审定金额590.3万元,审减率达9.11%,为政府投资把好第一关,夯实财政评审工作根基。
4.防范风险,全面维护运行稳定
严控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通过安排财政资金偿还、出让政府资产资源等方式,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逐步降低债务规模。上半年,债务化解工作有序推进,累计化解债务48万元。
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加强财政收支形势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和政策变化对财政收支的影响,及时制定应对措施,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建立健全财政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风险处置责任和程序,提高应对突发风险的能力,维护财政经济稳定运行。
(四)存在问题
上半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改革中还面临一些困难、问题和挑战:一是财政增收动力不足。我区重点税源企业少,新项目推进缓慢,对重点企业依赖度高,一旦出现大幅波动,税收收入无法通过其他企业弥补。二是“三保”及刚性保障压力大。截至6月末,我区“三保”支出22235万元,其他刚性支出6133万元,其他方向支出11444万元,本级收入形成可用财力十分有限,且上级调度的转移支付资金仅够保障在职人员工资以及困难群众等部分人员类专项,保障困难较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四、2025年下半年主要工作
2025年,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区财政局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聚焦目标任务,狠抓挖潜增收
坚持“财税”联动,加强收入分析研判和跟踪预测,依法依规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培植财源税源,保持收入质量,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积极主动对接研究中央、省、市财政政策,全力向上争取资金,增强库款保障能力。下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必保完成24380万元,同比增加1372万元,同比增长6%。
(二)聚焦过“紧日子”,优化支出结构
坚持系统谋划、统筹兼顾,将有限财力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全力筹措资金保障其他刚性支出,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项目支出和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模。时刻保持对“三保”风险的高度警觉,健全完善稳定的库款调度机制,足额保障“三保”、债务付息等刚性支出,提高资金调度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聚焦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
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按期偿还债务本息。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对债务规模、结构、偿债能力实时追踪,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抓实隐性债务化解。下半年,预计偿还债务本息9141万元,其中:本金7590万元,利息1551万元。
(四)聚焦预算编制,加强源头管理
稳妥有序开展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坚持落实高质量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面统计“三保”及刚性支出需求,在编制预算时做到应保尽保、应省尽省、统筹兼顾。持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做好预算执行和绩效“双监控”,用好绩效评价结果,强化资金分配绩效导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指导,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同向发力、应变克难,扎扎实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三年行动决战决胜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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