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6-06 浏览量:209 来源:太平区发改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海州露天矿坑底西部生态修复一期示范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州露天矿坑底西部生态修复一期示范工程
建设单位:阜新市生态环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海州露天矿西端帮坑底
建设内容:项目对海州露天矿坑西端帮底部、北帮西部坑底、南帮西部坑底进行生态修复,占地约78.56亩。其中:粉煤灰回填碾压约337.81万立方米、防渗工程约71370平方米、输水管线工程约2000米、挡墙水沟工程约1128米、复垦客土约2.62万立方米、复绿面积约78.56亩。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阜新市生态环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亮
联系电话:15904239693
联系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东风路175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沈阳汇邦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18842512898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创新二路39-1号606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场勘察、签订合同、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编制报告、调查公众意见、反馈意见处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审批。
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论证、开展公众参与调查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公众认为项目在建设或运营过程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程度如何;对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影响程度如何;应在哪些方面采取措施和加强管理。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共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示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
阜新市生态环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6日
主办单位: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1号 邮编:123003 Email:zfb6539607@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402210922号 辽ICP备2020013907号 网站标识码:2109040001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327118 网站举报邮箱:zfb65396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