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4-22 浏览量:293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太政办发〔2024〕5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经区政府同意,将《太平区创建全国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示范市和全国能源综合创新示范市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平区创建全国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示范市
和全国能源综合创新示范市
2024年工作要点
为全面落实创建全国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示范市、能源综合创新示范市(以下简称“双示范市”)工作要求,结合《太平区关于助力创建能源综合创新示范市攻坚战实施方案》及我区实际,制定2024年工作要点。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等各类专项改革,建设“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让“办事不找关系”成为常态。(牵头单位:区营商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一镇三街)
2.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增量政策措施,彻底清理存量政策措施。全面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3.按照《太平区国资国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实施国资国企等重点领域改革,深化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阜新市海隆物业有限公司、阜新市为民物业有限公司、阜新市汇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落实“项目管家”制度和纾困帮扶政策措施,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深入企业调研座谈活动,确保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区营商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5.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健全闲置土地使用权回收机制,促进土地要素配置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开发区经发部,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等相关部门)
6.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化险工作,协助阜新农商行整体改革,加快不良贷款清收挽损进度,帮助两行活化盘活抵债资产,有效化解隐性债务。(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二、强化实施创新驱动
7.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新增市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1个、高新技术企业1户、“瞪羚”“雏鹰”企业2户、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5户。(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开发区经发部、一镇三街等相关部门)
8.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契约化关系,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2个。(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部等相关部门)
9.加强与辽宁工大等高校院所紧密合作,促进高校院所更多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和产业化,全年转化科技成果3项以上,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1.1亿元。(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开发区经发部、水泉镇等相关部门)
10.采用“带土移植”方式,引进科技创新团队至少1个、科技人才10名。(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商务局、开发区经发部等相关部门)
三、抓好能源综合创新示范
11.推动全区清洁取暖改造工程,优化我区“光热+”散户清洁取暖改造服务,整理完善改造用户的验收档案。(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水泉镇等相关部门)
12.推进“碳能源管理服务系统”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助力辖区内企业节能降耗,更高效、便捷、低成本完成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开发区经发部等相关部门)
四、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13.稳定粮食播种面积1.41万亩以上,粮食产能稳定在0.1亿斤以上,新建设施农业400亩。(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水泉镇)
14.整合旅游资源,促进文、旅、体、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旅游+”和“+旅游”战略,逐步提升太平区旅游品牌知名度。组织太平区优秀企业参加第三届阜新玛瑙文旅商务节。(牵头单位:区文旅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局等相关部门)
15.加快盘活停产、半停产企业闲置资源,加大闲置厂房改造和配套力度,有效盘活开发区可利用闲置厂房。(牵头单位:开发区经发部,配合单位:区工信局等相关部门)
16.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发展环境和承载能力,超前谋划,抢抓政策机遇,主动出击,有针对性地争取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开发区经发部、开发区规划部,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等相关部门)
17.搭建投融资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中小微企业、三农发展及个体工商户信贷支持。(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18.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科学布局和统筹推进太平区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完成国土绿化造林面积260亩。(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水泉镇等相关部门)
19.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控秸秆露天焚烧,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强化移动源管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分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20.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促进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城市生活污水、工业达标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分局、开发区安环部,配合单位:水泉镇等相关部门)
21.全力推进高德营子村水库移民工程建设,确保塔子沟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开工建设,稳步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水泉镇等相关部门)
22.有序推进沉陷区治理工作,完成沉陷区治理面积80亩、避险安置居民5户、复垦耕地面积24亩、建设和完善接续替代产业平台1个、新增就业40人。(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水泉镇等相关部门)
六、提升开放合作水平
23.深入挖掘进出口潜力,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加快培育外贸群体数量,新增外贸进出口实绩企业2户以上。(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开发区经发部等相关部门)
24.提升太平区实际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完成进出口总额增长6%以上。(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25.加大对出口企业服务力度,加快辽宁国诚保税仓库项目建设,年底前达到使用标准。(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开发区经发部等相关部门)
26.建立央地合作工作机制,推进央地合作签约落地项目1个以上。(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开发区经发部)
七、提高城镇功能品位
27.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新建农村道路5公里。(牵头单位:水泉镇,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等相关部门)
28.配合市住建管理中心加快工程范围内的太平交通基础设施改造,提高街路完整度,改善群众出行条件。(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29.抓好在建工程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施老旧燃气立管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完善小区配套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物业管理。(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30.推进海绵城市、口袋公园建设,拓展城区公共活动空间,全面增加绿地面积。(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31.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显著提升,推进补齐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短板建设。(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分局、水泉镇、区直相关部门)
八、持续保障改善民生
32.深入开展“万件化访行动”及第三批重复访治理工作。以“一本账”管总,一手抓化解,一手抓稳定,全部落实县级领导包案,一体推进解决问题、帮扶教育、思想疏导等工作。(牵头单位:区信访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33.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9.9%,义务教育学校校内“双减”达标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34.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推出更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努力形成“技能就业、岗位成才”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35.做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城乡低保、农村低保提标幅度均不低于省、市标准。(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36.完成改造乡镇卫生院1个、村卫生室6个。(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水泉镇等相关部门)
37.推进网格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实现全区养老床位数增加25%,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45%。(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一镇三街等相关部门)
38.加快构建平安太平,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涉枪涉爆和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责任部门:区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太平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
39.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孙家湾街道‘11N4’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通道,不断提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区信访局、区司法局、一镇三街等相关部门)
九、强化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锚定发展方向
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新时代太平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的全过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和区委具体要求。高度重视,把参与融入“双示范市”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夺取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新胜利。
(二)开展督导检查,压实主体责任
根据工作要点中明确的责任部门和职责分工,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亲自靠上推动。同时,强化督导指导,区委、区政府督查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区委、区政府定期听取重点内容、各项要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区人大、区政协每年组织监督性视察或调研,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强化宣传引领,营造良好氛围
将工作宣传摆在突出位置,依托“两微一端”等线上媒体平台,以及宣传栏、公开信等线下方式,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宣传主动参与融入“双示范市”建设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改善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多媒体平台刊发推广,形成争抢拼实、比学赶超、争先竞进的浓厚氛围,充分展示太平人拼搏奋进的良好风貌。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平区创建全国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示范市和全国能源综合创新示范市2024年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平区创建全国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示范市和全国能源综合创新示范市2024年工作要点》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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