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3-19 浏览量:198 来源:太平区应急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了更好的履行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规范煤矿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有效杜绝辖区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家、省、市对地方煤矿监管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的政治担当,以事故防范与综合治理、安全基础建设与技术装备提升、执法队伍建设与执法水平提升等为工作重点,结合太平区地方煤矿实际,特制定2024年度煤矿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辖区煤矿概况
2024年,太平区在籍地方煤矿2家,其中高海矿业有限公司是股份制企业,薄玉书持股51%,东电投资公司持股49%,该矿于2017年1月3日开始停产放假;安顺煤矿有限公司是私营企业,于2017年1月7日开始停产放假,至今均未恢复生产,井下均无生产活动。两家煤矿于2018年6月通过了市级生产能力提升到30万吨/年的竣工验收,现都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延期变更手续。高海煤矿三个井口已于2018年9月封闭,无人入井;安顺煤矿三个井口已于2023年7月封闭,无人入井。
二、工作风险研判
安顺煤矿、高海煤矿长时间处于停产状态,井口已经封闭,无人入井。一是矿主和管理层处于懈怠状态,安全意识放松;二是监管疏忽、不力,易使停产矿井发生擅自组织生产、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安全生产事故。
三、监管执法工作
1.鉴于高海矿业有限公司、安顺煤矿有限公司井口已经封闭,无人入井,区煤矿监管部门采用巡查、抽查的监管方式。
2.积极协调推进安顺煤矿有限公司、高海矿业有限公司机械化改造,生产能力提升到30万吨/年竣工验收后,《采矿许可证》的延期变更办理工作。督促煤矿对照开工验收的必要条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推动企业尽早复工复产。
3.定期监管,每月对安顺煤矿有限公司和高海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一次集中监督检查。
四、监管执法力量
太平区应急管理局加挂太平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牌子,设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一名,太平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受区应急管理局委托对辖区煤矿进行监督管理。
太平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为事业编制正科级单位。其中负责煤矿监管的副主任1名,总工程师1名,另有煤矿监管人员3名。太平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实有共计6人,其中2人是公务员编制,其余4人都是事业编制。
五、监管工作安排
采取每天对两家煤矿进行巡回检查方式,周六周日、节假日不休息。
六、监管工作重点
1.做好井口各个密闭的检查工作,确保密闭完好无损。
2.做好地面工业广场和办公区域的防火工作,尤其是要消除各类防火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对易燃物进行清理清除。
3.加强值班值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汇报、处理,确保煤矿停产期间安全稳定。
七、做好陪同检查工作
陪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工作,对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所提的问题按照规定时限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八、其它
1.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修订和补充监管计划内容。
2.完成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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