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3-02 浏览量:652 来源:太平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市水利局:
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3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落实我区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保障水库安全运行。按照隶属关系,我局立即组织落实同级政府责任人、塔子沟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目前,我区塔子沟水库防汛责任人已全部落实,现将塔子沟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报上。
附件: 阜新市太平区2023年度塔子沟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附件 | ||||||||||||||
阜新市太平区2023年度塔子沟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 ||||||||||||||
序号 | 水库 名称 | 规模 | 政府责任人 | 主管部门责任人 | 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 | |||||||||
姓 名 | 单 位 | 职务 | 电话 | 姓 名 | 单 位 | 职务 | 电话 | 姓名 | 单 位 | 职务 | 电话 | |||
1 | 塔子沟水库 | 小二型 | 张凯 | 太平区人民政府 | 副区长 | 13841843687 | 王明鹏 | 水泉镇人民政府 | 镇长 | 1884184678 | 白亚辉 | 水泉镇人民政府 | 副镇长 | 1350048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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