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5-15 浏览量:370 来源:太平区住建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区住建局要在危房改造的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严格把关,做好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宣传,尤其是对农户自建的,要将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要点告知农户,并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技术指导。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区住建局要依据《辽宁省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试行)》和其他相关规定开展房屋竣工验收,严把质量安全关口。对于个别C级危房仅利用补助资金更换屋面和门窗未对主体结构进行维修的,不允许验收和发放补助资金;对于D级危房除险加固改造的房屋,要由住建部门进行质量安全的二次鉴定为“安全住房”后,方可验收为合格。住建部门验收合格后,要出据竣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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