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建议》 (58号)答复

日期: 2021-03-05 浏览量:271 来源: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曹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公共文化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始于2003年,经过18年的发展,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无到有,由少到多,由低到高,逐步深入,现已初具规模,拥有国家级项目4项,省级项目14项,市级项目36项,县区级目90项;国家级传承人4人,省级传承人5人,市级传承人72人,县级传承人155人,已逐步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区级四级保护体系,确定了市、县2级14个项目保护单位,非遗保护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轨。

  一、健全机制,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

  为了切实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2020年,市文旅广电局制定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定与管理办法》,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认定进行了规范。同时,按照2个办法要求,在全市积极开展了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认定工作,将一大批能够反映我市地域文化特色,并且在民间扎根传承的项目纳入到非遗名录中来,将一批熟练掌握所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技艺并在该领域内具有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二、扩大宣传,为非遗展示展演提供活动平台

  市文旅广电局积极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集市庙会、进景区宣传展示活动,每年20余场;利用每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以及传统节假日,组织非遗项目及传承人走到广大人民群众中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展示展演活动10余次,让广大人民群众亲自体验非遗,感受非遗。每年组织传承人走出去,参加文旅部、文旅厅组织的国家、省级展示展演活动10余次,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将我市非遗项目进行宣传展示。

  三、积极协调,为非遗展示展演提供活动场地

  几年来,市文旅广电局积极协调县区文化行政部门、项目保护单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提供必要的宣传、传承保护场地。如:辽宁省阜蒙县蒙医医院(辽宁阜新蒙医药研究所)做为国家级非遗项目血衰症疗法的项目保护单位,设置了非遗传承诊室、传承工作室、资料室等传承场所约200平米,血衰症住院床位39张,充分对国家级非遗项目血衰症疗法进行了传承和保护;彰武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设置了专门的非遗展示馆,将县域内的非遗项目集中进行展示,并适时组织学员开展非遗技艺培训,推动了非遗传承保护工作;省级非遗项目朱月岚剪纸的传承人刘淑波与细河区八一路小学长期合作,利用学校提供的教室,成立了朱月岚剪纸项目的培训和展示基地,定期组织八一路小学学生开展剪纸培训,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真正从娃娃抓起。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文旅广电局将进一步加大传承和保护力度,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1.培育和发现传承人,开展市级传承人认定工作。按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与2021年市文旅广电局工作部署,3月份,将组织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开展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和认定工作,认定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补充认定第一至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充分调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保护工作积极性;

  2.加大扶持力度,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场地建设。市文旅广电局将根据“两馆一心”的建设,积极筹建阜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集中展示展演;同时督促各县区及项目保护单位,继续争取各方支持,利用本地域、本行业资源,筹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保护的必要场地,有效的开展传承保护工作;

  3.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市级非遗保护经费。市文旅广电局将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争取专项资金,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保护工作进行支持,更好的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

  4.积极研发文创产品,让非遗活起来。积极组织项目保护单位深度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设计和研发彰显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个性的文创产品,利用线上、线下店铺进行销售,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充分保护和发展,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5.加大力度,对濒危项目及国家级传承人进行保护。继续深入开展调研挖掘工作,广泛向社会征集线索,对濒危项目及时申报立项进行保护;对高龄的市级以上传承人技艺以影像、图书等形式开展抢救性记录、完整保留,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传承。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公共文化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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