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张琳梓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 2025-01-21 浏览量:43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阜太政发〔2025〕2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区政府决定:

张琳梓同志任区工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许思晨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永胜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免去其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武岩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孙振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齐美超同志任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招商与项目管理部副部长(挂职一年);

免去武立新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魏丽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太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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