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于丽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 2019-08-02 浏览量:551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太政发〔2019〕8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区政府决定:

于丽颖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董  宇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  静同志任区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兼);

崔学哲同志任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崔  哲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钟晓敏同志任区新型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  去:

杨  陆同志区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玉海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太平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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