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10-29 浏览量:419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太政发〔2018〕6号
韩茂松同志任太平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太平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 坤同志任太平区农村经济局(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 旭同志任太平区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艾春叶同志任太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太平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 玲同志任太平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付长江同志任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孔东辉同志任太平区城镇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区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
魏 丽同志任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洪君同志任太平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关书义同志任太平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磊同志提名为水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人选(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城镇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区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黎黎同志任太平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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