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韩茂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 2018-10-29 浏览量:419 来源: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太政发〔2018〕6号   

          

水泉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区政府决定:

韩茂松同志任太平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太平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坤同志任太平区农村经济局(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旭同志任太平区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艾春叶同志任太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太平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玲同志任太平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付长江同志任太平区文教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孔东辉同志任太平区城镇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区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

  丽同志任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洪君同志任太平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关书义同志任太平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磊同志提名为水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人选(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城镇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区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黎黎同志任太平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太平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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