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4-03 浏览量:132 来源:财政局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市太平区发改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阜新市太平区发改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省、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目标及政策措施;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和经济运行态势和社会发展情况;研究分析国内外、区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辖区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调节日常经济运行,促进辖区经济协调发展。
3、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民政、体育、旅游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4、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全区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新兴产业中涉及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资源综合利用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5、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6、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7、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与政策。
8、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全区知识产权工作,拟订全区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假冒专利行为;扶持企业进行专利技术转化并实现产业化。
9、负责有关科技宣传、信息、评估、统计管理及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业发展。
10、贯彻执行地方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地方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监督和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制订地方《地震应急预案》;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进程。
11、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重大政策,完善空间规划体系;负责全区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12、研究分析国内外和全区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有关工作;编制全区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13、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4、负责研究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有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有关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
15、研究全区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组织实施全区军民合作式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
16、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价格、收费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价格、收费标准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7、负责监测、预测、分析全区价格水平的变动;研究分析价格变动情况和趋势,及时进行市场价格预警并提出调控市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措施建议;建立、完善全区价格监测体系。
18、负责全区价格、收费标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价格诚信体系建设。
19、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各项价格规定和统一调价方案。
20、监督检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和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受理价格、收费投诉、举报;指导价格、收费方面的社会监督。
2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阜新市太平区经济转型办公室,阜新市太平区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阜新市太平区知识产权局
2、阜新市太平区项目工作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太平区发改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市太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阜新市太平区发改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阜新市太平区发改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太平区发改局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太平区发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太平区发改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34.121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12.0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03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7.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5.05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增加10.3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8.867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太平区发改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太平区发改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太平区发改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阜新市太平区发改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太平区发改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 五 ) 阜新市太平区发改局2018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附表公开)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改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阜新市太平区发改局2018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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