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4-02 浏览量:260 来源:太平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衔接资金使用计划。
一、任务目标
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及时帮扶,对监测帮扶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本着按需分配、精准实施的原则,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增加贫困农户收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为着力点,统筹安排各类衔接资金。集中解决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的生产生活突出困难,发挥衔接资金最大效能。
二、资金使用计划
目前,共收到各级财政衔接资金46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5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6万元,区级财政配套资金5万。使用计划和方向如下:
(1)34.98万元(省级财政26万元、中央财政8.98万元)计划用于实施产业项目。
(2)0.9万元(中央财政0.9万元)计划对脱贫享受政策 户和监测帮扶对象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不含大学生),按每人每年3000 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资金。
(3)6.04794万元(区级配套0.92794万元、中央5.12万元)计划用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4)0.01206万元(区级配套0.01206万元)计划为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缴纳脱贫人口农业种植补充保险。
(5)4.06万元(区及配套4.06万元)计划对脱贫人口
计划用于精准防贫保项目。
三、监督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要加强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的监管。各类衔接资金下达后,按照规定要求做好账务处理。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监管,引导监测帮扶对象主动参与资金项目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用好资金,管好项目。
(二)规范资金使用程序。 严格执行上级衔接资金管理 办法规定。建立资金使用情况调度及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衔接资金使用情况。将衔接资金督查列为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重大督查事项,及时通报情况, 限期改正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资金协同监管。 区乡村振兴局将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对衔接资金实行动态监控管理,对各级资金投入、拨付、支出及使用情况实时监测,并进行通报,保障衔接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加强与纪委监察机关联动联办,深化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对贪占挪用衔接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惩处、严格问责。
附件:2022年度衔接资金使用分配
太平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2日
2022年度衔接资金使用分配情况
年度 | 资金类别 | 项目名称 | 资金安排(万元) | 备注 |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区级 | ||||
2022年 | 推进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塔子沟暖棚项目 | 8.98 | 26 | 产业项目 | ||
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 5.12 | 0.92794 | 金融项目 | ||||
雨露计划项目 | 0.9 | 金融项目 | |||||
精准防贫保项目 | 4.06 | 金融项目 | |||||
脱贫人口农业种植业补充保险项目 | 0.01206 | 金融项目 | |||||
合计 | 15 | 26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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