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日期: 2022-04-02 浏览量:260 来源:太平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衔接资金使用计划。

一、任务目标

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及时帮扶,对监测帮扶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本着按需分配、精准实施的原则,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增加贫困农户收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为着力点,统筹安排各类衔接资金。集中解决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的生产生活突出困难,发挥衔接资金最大效能。

二、资金使用计划

目前,共收到各级财政衔接资金46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5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6万元,区级财政配套资金5万。使用计划和方向如下:

1)34.98万元(省级财政26万元、中央财政8.98万元)计划用于实施产业项目。

2)0.9万元(中央财政0.9万元)计划对脱贫享受政策 户和监测帮扶对象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不含大学生),按每人每3000 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资金。

(3)6.04794万元(区级配套0.92794万元、中央5.12万元)计划用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4)0.01206万元(区级配套0.01206万元)计划为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缴纳脱贫人口农业种植补充保险。

(5)4.06万元(区及配套4.06万元)计划对脱贫人口

计划用于精准防贫保项目。

三、监督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要加强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的监管。各类衔接资金下达后,按照规定要求做好账务处理。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监管,引导监测帮扶对象主动参与资金项目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用好资金,管好项目。

(二)规范资金使用程序。 严格执行上级衔接资金管理 办法规定。建立资金使用情况调度及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衔接资金使用情况。将衔接资金督查列为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重大督查事项,及时通报情况, 限期改正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资金协同监管。 乡村振兴局将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对衔接资金实行动态监控管理,对各级资金投入、拨付、支出及使用情况实时监测,并进行通报,保障衔接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加强与纪委监察机关联动联办,深化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对贪占挪用衔接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惩处、严格问责。

附件:2022年度衔接资金使用分配

                   太平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2日


2022年度衔接资金使用分配情况

年度

资金类别

项目名称

资金安排(万元)

备注

中央

省级

市级

区级

2022

推进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塔子沟暖棚项目

8.98

26

 产业项目

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5.12

0.92794

金融项目

雨露计划项目

0.9

金融项目

精准防贫保项目

4.06

金融项目

脱贫人口农业种植业补充保险项目

0.01206

金融项目

合计

15

26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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