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审批

日期: 2022-04-29 浏览量:173 来源:教育局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依据阜教发【2020】15号

凡年满6周岁(9月1日)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交户籍和居住证明,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流程图_proc.jpg 

延缓入学的申请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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