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3-24 浏览量:172 来源:太平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加强河湖管理,保障河湖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塔子沟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防汛三个责任人予以公告。
附件: 大坝安全责任人
防汛三个责任人
太平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3日
大坝安全责任人
名称 | 地方政府责任人 | 主管部门责任人 | 管理单位责任人 |
姓名 | 张凯 | 王明鹏 | 白亚辉 |
单位 | 太平区人民政府 | 水泉镇人民政府 | 水泉镇人民政府 |
职务 | 副区长 | 镇长 | 副镇长 |
防汛三个责任人
名称 | 行政责任人 | 技术责任人 | 巡查责任人 |
姓名 | 王明鹏 | 白亚辉 | 李秋成 |
单位 | 水泉镇人民政府 | 水泉镇人民政府 | 塔子沟水库 |
职务 | 镇长 | 副镇长 | 库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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