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塔子沟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防汛三个责任人的公告

日期: 2022-03-24 浏览量:157 来源:太平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为加强河湖管理,保障河湖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塔子沟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防汛三个责任人予以公告。

附件: 大坝安全责任人

 防汛三个责任人

     太平区人民政府

      2022323


大坝安全责任人

名称

地方政府责任人

主管部门责任人

管理单位责任人

姓名

张凯

王明鹏

白亚辉

单位

太平区人民政府

水泉镇人民政府

水泉镇人民政府

职务

副区长

镇长

副镇长

防汛三个责任人

名称

行政责任人

技术责任人

巡查责任人

姓名

王明鹏

白亚辉

李秋成

单位

水泉镇人民政府

水泉镇人民政府

塔子沟水库

职务

镇长

副镇长

库管员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