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国土绿化造林行动方案

日期: 2021-05-10 浏览量:152 来源:太平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为贯彻高质量发展,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阜新市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会议精神,太平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十四五”期间,以提升太平区森林生态建设,改善我区生态环境为在总体目标,全面实施太平区国土绿化造林行动。为确保此次国土绿化造林行动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立区的发展战略,以扩量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思路,充分挖掘潜力,大力实施山地、坡地、城市、乡村、通道、矿山等国土绿化造林行动,加快构建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治理体系,着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森林日益增长的多元需求,全面提升太平区林业生态建设水平,改善太平区生态环境,为国家、辽宁及全市提供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做贡献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底,全区力争完成新增造林2070亩以上(小开荒专项整治造林350亩,荒山造林550亩,环城绿化带造林170亩,矿山生态修复1000亩),全区森林覆盖率确保达到23.1%;退化林修复500亩,基本建立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功能强大的森林生态体系。

(三)基本原则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坚持系统工程的思路,将农业农村植被恢复与山水田湖综合治理统筹规划,治沟与治坡相结合,治山与治水相结合,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坚持保护优先、兴林富民。坚持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全面强化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坚持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苗则苗,大力推行林果、林苗等立体种植模式,提高综合效益。着力推进元宝枫、皂角、沙棘、海棠、特色干鲜果等优势特色经济林发展,提高名优林果产品的生产供给能力,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坚持走科学、生态、节俭绿化之路。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规划统筹,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坚持乔灌草结合、封造并举,走节俭绿化之路。

——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开展国土绿化造林行动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充分挖掘生态用地潜力,加大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力度,扩大农业农村植被面积,增加生态资源总量。着力提升生态资源质量,积极推动国土绿化由规模速度型向数量质量效益并进型转变,切实加强农业农村资源抚育经营,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认真落实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搞绿化的基本方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导向作用,调动市场主体、金融信贷、社会资本、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国土绿化,大力植树造林,增强发展活力;积极引导国企、民企、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资金投入,培育一批专门从事生态保护修复的专业化企业,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推进国土绿化的强大合力。

(四)重点任务

1.推进山地森林建设。挖掘现有林地造林潜力,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抚则抚,确保山地空间应绿尽绿。加快“小开荒”整治、荒山荒地等规划造林地、困难造林地、造林失败地等地块的造林步伐,提高林地绿化程度。加大残次林、疏林、一般灌木林的补植改造力度,积极促进生态修复。加强未成林造林地的抚育管理,促进早日郁闭成林。

2.推进坡地森林建设。积极推进未利用土地、严重污染土地等宜林区域的造林绿化。在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基础上,引导和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因地制宜调整坡耕地种植结构,拓展绿化空间,增加森林植被。对立地条件相对较差、分布零散的地块,选择耐旱耐瘠薄、适应性强的乡土树种开展造林绿化;立地条件相对较好、连片集中的地块,引导发展元宝枫、皂角、沙棘、海棠、干鲜果等经济林,提高土地综合效益。

3.推进城市绿化建设。以城市建成区为核心,加宽河道、道路沿线绿化带,提高城南水上公园等公共设施绿地中乔木林比重。加强新材料产业开发区绿化,有效增加绿化面积。加强城市周边森林建设,在保护原有植被的基础上,适当补充树形优美、叶色丰富、花果艳丽的乡土树种,进一步发挥生态及观赏效果。

4.推进乡村绿化建设。利用好村庄闲散土地、荒山荒滩等宜林地块,大力建设村屯道路风景林,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对村庄周边的荒芜山地,尽可能种上乔木树种,提高景观水平,实现绿化成林。

5.推进通道绿化建设。着力建设以森林为主体,实现区域生态空间互联互通的生态廊道。重点加大沈阜路、南外环及水泉高速出入口等环城公路沿线补植补种力度,构建生态保护网络。

6.推进百里矿区生态恢复带建设结合实施海州露天矿生态复垦工程,大力推进生态林带建设,加强废弃矿山周边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

二、重点工程

(一)扩量。“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五项工程,计划完成新增造林绿化面积2070亩。

1.实施小开荒整治工程。计划完成清理整治小开荒”350亩。其中森林类别为商品林的地块,建议营造元宝枫、皂角、沙棘、锦绣海棠、特色干鲜果等经济林增效工程。

2.实施荒山造林绿化工程。以生态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计划完成550亩,工程重点在水泉镇,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封则封,适当发展经济林。

3.实施环城绿化带建设工程。以水泉镇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依托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绿化造林建设,计划完成170亩。工程重点为利用好村庄闲散土地、村庄周边的荒芜山地、村屯道路及开发区内新泉路、北二路等公路两侧,大力建设风景林,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4.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以海州露天矿环坑公路及高德矿杆子山为重点进行边坡复绿和景观修复,计划完成1000亩。

(二)提质。“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退化林修复工程500亩。

三、 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 3月10日前)   

召开国土绿化造林行动动员大会,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对国土绿化造林行动工作进行层层发动落实。了解造林准备情况,有人出人、有力出力、有钱出钱、有物出物,不折不扣地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准备阶段(3月10日—3月24日)

    落实国土绿化造林行动任务,审定规划设计,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逐地块落实苗木、落实水源、落实抗旱技术措施,层层落实责任。

(三)造林阶段(3月25日11月20日)

3月25日—4月25日春季造林;6月25日—7月25日雨季造林;10月30日—11月20日秋季造林。

(四)检查验收阶段(6月25日11月30日)

    第一阶段(6月25日—7月15日),水泉镇及相关造林单位结合幼林调查,进行自检自查;

    第二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太平区国土绿化造林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抽样核实造林面积、造林成活率、任务完成率及各工程完成情况。

    第三阶段(11月份),认真做好并接受市级有关部门对太平区年度国土绿化造林行动任务完成情况检查验收等各项工作。

四、政策措施

(一)健全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国家和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助政策。全面落实中央财政各项林业补助政策。区、镇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整合和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国土绿化造林工作有效开展。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各类生态建设、植树造林、环境治理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发改部门要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争取国家、省市级政策、项目、资金。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工程项目建设要同步安排绿化工程资金。加强各类涉林项目资金整合,综合实施破损山体治理、废弃矿坑治理、铁路沿线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项目,促进植被恢复。

(三)健全生产经营机制。切实保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使植树者、护林人真正有长期打算并能放心放手积极经营。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运行,推动林地经营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农户通过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开展林权流转。探索开展政府向社会主体购买国土绿化、经营管护等林业服务,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聘用为护林员。

(四)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完善“谁破坏,谁占用,谁治理”责任机制,同步推进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工程建设的创面植被恢复,建立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绿化监督制度。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履行植树义务。探索建立多样化义务植树基地,推广村企结合、单位联合、军民共建等植树模式。严格落实宜林荒山荒地经营管理者限期绿化的主体责任,落实相关部门绿化责任,明确国土绿化标准和时限要求,确保按期实现绿化美化。

(五)健全绿化管护机制。严格落实森林、林地等生态红线制度、森林林木采伐审批制度、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林地占用征收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地逆转。加强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建设,在重点林区提高扑救重特大森林和草原火灾的能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控减灾,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实施重点林业有害生物专项治理工程。坚持依法治林,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国土绿化造林行动”列入重要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林长制试行方案,依据市政府国土绿化造林行动目标责任制体系,建立健全太平区国土绿化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确保绿化任务落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二)加大科技支撑。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森林资源动态管理平台,运用林地“一张图”管理森林资源,实现森林资源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强化宣传引导。紧紧围绕“国土绿化造林行动”主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太平时讯公众号、各部门微信工作群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国土绿化造林行动”的重大意义、建设内容和政策措施,动员和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国土绿化造林行动中来。及时总结和宣传国土绿化造林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有影响、可借鉴的绿化示范点。

(四)密切协同配合。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整合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教育、工信及镇街、开发区等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绿化造林工作;发改、财政等单位要加强项目、政策、资金支撑保障;宣传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要做好宣传组织动员工作;武装部及上级驻区单位负责做好本部门绿化造林工作。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研究制定“太平区国土绿化造林行动”政策扶持资金和出资资金使用管理方案。具体承担造林任务的单位负责用好管好政策扶持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切实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督导检查。农业农村局要结合全区绿化造林实际,将国土绿化造林任务细化分解到山头地块,确保按期完成绿化任务。“两办”督查室、农业农村局要加强考核督导,建立健全国土绿化造林行动成效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纪检监察部门对工作推动不力、失职渎职、未完成绿化任务的,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确保稳步推进国土绿化造林进程,为全面建设魅力无穷的幸福太平提供优质生态环境。

附件:1.太平区国土绿化造林行动领导小组

2. 太平区国土绿化造林行动组织框架图

3. 太平区国土绿化造林行动(2021-2025)及年度任务计划明细表

中共太平区委办公室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10

附件1:

太平区国土绿化造林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太平区“国土绿化造林行动”,确保行动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特成立太平区国土绿化造林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    区委书记

              柱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区委副书记

 刚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

冯平平  区委常委、阜新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张际雄  区政府副区长

高云美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凯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员:张立刚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晨   区委办公室主任

陈志存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姜军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闯   区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红利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旭   区工信局局长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丽萍   区住建局副局长

 勇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晓梅   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牮   水泉镇党委书记

            王明鹏   水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梁卫东   红树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凯添   红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刘宏伟   高德街道党工委书记   

 浩   高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良   孙家湾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曙光   孙家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利   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规划部部长

          市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副区长张凯担任,副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王勇局长担任。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及造林技术指导、掌握进度及现场督查、现场考核、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等

一、部门责任分工

1.区纪监委:负责对工作推动不力、失职渎职、未完成绿化任务的,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2.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国土绿化造林行动进行新闻宣传,舆论监督。

3.“两办”督查室:负责加强考核督导,建立健全国土绿化造林行动成效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

4.区发改局:负责掌握上级政策,负责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

5.区教育局:负责校园和校园周边绿化美化工作。

6.区工信局:负责组织企业和企业周边的绿化美化工作。

7. 区财政局:负责采取多种方式,负责造林资金的筹集工作,保证国土绿化造林行动正常开展。

8.区住建局:负责协调上级住建、交通部门对城市街区道路、环城道路的绿化带进行补植补种。

9.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造林规划、设计、施工及苗木检疫、工程验收等工作。

10.区审计局:负责造林资金的审计工作。

11.各镇、街道:水泉镇负责组织实施所承担的造林规划、设计、施工及苗木检疫、工程验收等工作;镇街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等相关单位绿化美化工作及义务造林工作。

12.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所承担的造林规划、设计、施工及苗木检疫、工程验收等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等相关单位绿化美化工作及义务造林工作。

13.市自然资源太平分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国土绿化造林行动”的地块确认及图纸制作;负责协调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完成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二、设立工作专班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农村绿化造林工作专班、开发区绿化造林工作专班、公路交通绿化专班及技术资金保障专班。

1.农村绿化造林工作专班

 长:王明鹏   水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员:冯春阳   水泉镇副镇长

                 水泉镇副镇长(分管工业)

   水泉镇副镇长(分管农业)

  水泉镇农办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水泉镇辖区内所承担的造林规划、设计、施工及苗木检疫、工程验收等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等相关单位绿化美化工作及义务造林工作。

2.开发区绿化造林工作专班

 长:孙  利   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规划部部长

 员:王剑秋   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规划部副部长

          丹   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规划部职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所承担的造林规划、设计、施工及苗木检疫、工程验收等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等相关单位绿化美化工作及义务造林工作。

3.公路交通绿化造林工作专班

 长:王  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丽萍   区住建局副局长

 员:武  岩   区住建局副局长

宋雅娟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伟   区住建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海艳   区住建服务中心职员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上级住建、交通部门对城市街区道路、环城道路的绿化带进行补植补种。

4.矿山生态修复绿化造林工作专班

 长:王  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局长

 员:宋雅娟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强   区农业农村局职员

 猛   市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职员

工作职责:负责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造林规划、设计、施工及苗木检疫、工程验收等工作;负责协调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完成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5. 项目政策及资金技术保障工作专班

 长:芦     区发改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王婷婷   区发改局副局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

宋雅娟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强   区农业农村局职员

 猛   市自然资源局太平分局职员

工作职责:负责掌握上级政策,负责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负责采取多种方式,负责造林资金的筹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及造林技术指导、掌握进度及现场督查、现场考核、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负责造林地类的确定及地块的绘图。

中共太平区委办公室

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10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