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审批

日期: 2021-07-10 浏览量:172 来源:太平区文旅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事项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审批

业务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审批

事项编码

11210904MB185995XF4210100508015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类型

即办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企业法人,自然人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期限说明

公示、专家评审、规委会,申请人补正材料及完善现场条件的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审批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2011年1月8日修订)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

补充审批依据

权限划分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2011年1月8日修订)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2011年1月8日修订)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

受理机构

太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太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全县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适用范围

自然人或企业或非企业或其他

禁止性要求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阜新政务服务网

办理查询

电话咨询:0418-3987678 网上咨询:阜新政务服务网

办理地点

阜新市太平区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2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电话咨询:0418-3987678网上咨询:阜新政务服务网 窗口咨询;太平区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2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418-3987678

网办地址

http://zwfw.fuxi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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