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太平区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1-04-20 浏览量:271 来源:太平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安睿 文字大小:

区属各中小学、启智学校:

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是发展和普及我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一个主要办学形式,是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新格局的需要,是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途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此项工作的要求,规范我区随班就读工作的建设和管理体系,积极推进残障儿童少年的全纳性教育,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的研究,为残疾儿童提供充分、优质的服务,促进每一位随班就读学生素质的提高。制定《阜新市太平区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阜新市太平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阜新市太平区残疾学生随班就读

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是发展和普及我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一个主要办学形式,是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新格局的需要。实践证明,这是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途径。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有利于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残疾儿童与普通儿童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促进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有机结合,共同提高。

一、对象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身体残疾、视力(包括盲和低视力)、听力语言(包括聋和重听)、智力(轻度,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包括中度)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一般应当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检测和鉴定。

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应由医疗部门、残疾儿童康复部门或当地盲、聋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鉴定。

对智力残疾(特别是轻度)儿童少年的确认一定要慎重。一般先由家长或学生所在班级的教师提出名单,提供由区级以上鉴定部门提供的鉴定证明。对被确认为智力残疾的儿童少年,要定期复查,如发现有误,必须立即纠正。对被怀疑智力有问题的儿童少年(指轻度),可以作为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少年,接收其在普通班就读,暂不作定性结论。

普通学校主要接收身体残疾(自理)的残疾儿童少年,区启智学校招收其他各类残疾儿童少年。

二、入学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就近入学。在城市和交通便利的地区,也可以相对集中在指定学校就读。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每班以1-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普通学校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绝。

三、教学要求

要完善随班就读学生的管理。把随班就读这项工作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完善随班就读教研计划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其教学内容作适当调整。并做好资料的积累。

学校应当安排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其受到适于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对残疾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精神。同时要加强对普通学生的思想教育,以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校风和班风。

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应当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制订和实施个别教学计划。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激发残疾学生的学习兴趣,挖掘其学习潜力。各科教学应当结合本学科的特点,在教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同时,注重对残疾学生适应社会生活能力的培养和心理、生理缺陷的矫正、补偿。

教师在随班就读班级的课堂教学中,要处理好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的关系,应当以集体教学为主,并要对残疾学生加强个别辅导。

对残疾学生的考核评估,应当包括思想品德、文化知识、缺陷矫正和补偿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此项工作应该有利于残疾学生自信心的培养和提高,不要简单套用对普通学生的考试方法。

根据学生特点,认真制定个别教育计划。找到学生的最近发展区,挖掘潜能,使随班就读学生真正做到就读。

规范随堂听课制度。在听课过程中,了解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如何落实个别教育计划、备课和布置随班就读生的作业等。

四、师资培训

要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要求任课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既要把握随班就读学生的个体,又要把握班级全局,做到点面结合。

随班就读班级的任课教师,应当遴选热爱残疾学生,思想好、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他们应当具备特殊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随班就读班级教育教学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对随班就读班级教师工作的考核评估,应当包括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两个方面,并应充分肯定他们为残疾学生付出的劳动。

五、家长工作

学校和班级教师应当与残疾学生家长建立经常的联系,随时交流学生情况,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帮助。

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残疾学生家长的培训,使他们了解其子女的心理、生理特点,基本的教育训练方法和辅助用具的选配、使用、保养常识,对其子女做好家庭教育训练工作。

六、教育管理

学校应当建立残疾学生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和家庭情况、残疾鉴定、个别教学计划、学业、考核评估等资料。各中小学要完善随班就读认定工作。重新审核学校现有的随班就读学生和跟踪观察对象名单,确立工作对象。学校为随班就读生建立完整的档案,对随班就读生的所有资料进行整理保存,同时继续做好原始资料的搜集,确保每一个随班就读学生都能得到更好地发展。

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订规划和有关规定,建立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目标责任制。要加强对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研究,认真解决。

区教育行政部门应逐步增加对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经费投入,并在教师编制、教师工作量计算、教具、学具和图书资料等方面照顾随班就读工作的需要。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教研、科研部门的作用,配备专职或兼职特教教研、科研人员,组成由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研人员、科研人员、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师参加的研究队伍,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应当充分发挥区启智学校在教学研究、师资培训和提供资料、咨询及残疾儿童少年测查等方面的作用,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指导工作。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委派指导教师,对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进行巡回指导。应当注意发挥区启智学校在我区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各校随班就读班级教师进行经验交流,开展教学研究等活动。

八、其他

  学校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让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停学、停课或停止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

智力残疾学生通过随班就读,其学习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有明显改善,能跟上普通学生学习进度的,应当不再视为随班就读对象。

残疾学生一般不留级。智力残疾学生可视其具体情况,在小学阶段适当延长其学习年限。学习期满,发给毕业证书或完成义务教育证书。

对小学毕业的残疾学生,可根据本地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安排其进入初级中等学校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

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在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工作中,要加强与当地卫生、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并争取社会的支持和帮助。

 

 

 

 

阜新市太平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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